讲的四个标准,都是从总体上来讲的。即使达到了四个标准,也只能说明我们的修行有稍许进步,不能说明我们的修行已经完全到位,从此以后再也不需要修行了。
如果四个标准一个也没有达到,就只能证明我们以前的修行失去了真正的意义,所以,我们一定要努力修行。
第一个标准:“诸法摄一要”。意思是说,无论是显宗的法或者密宗的法;小乘的法或者大乘的法,诸法的意义、结果均为一体,那就是断除我执,这是所有修法的唯一目的。
第二个标准:“二证取上首”。意思是说,在衡量自己的修行方面,别人的赞叹,与自己观察自己的行为或起心动念这两种证据中,要以最上等的后者,也即自心无有惭愧来作为修行的标准。
第三个标准,“恒当依欢喜”。无论遇到困难、违缘,还是幸福、顺缘,任何时候都能欢欢喜喜,这也是一个修行的标准。
第四个标准,“能散即圆满”。
比如说,骑士在骑术精湛以后,即使内心散乱的时候马匹有什么意外的举动,也不会从马上掉下来。而不会骑马的人在骑马的时候,就要精力高度集中,不然的话,马一跑快了自己就会摔下来。
同样的,在修行还不到位的时候,只有非常认真地修持不净观、慈悲心或者空性,才能控制烦恼。平时只要稍不注意,烦恼随时都会产生,而且还很严重。在大乘佛法里面,最严重的就是自私心,没有一个烦恼比自私心更严重了。
当修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无需特别注意,也能控制烦恼。即使内心比较散乱,一旦生起自私心,也能自然而然地对治、断除;或者在内心散乱的时候,也不会产生严重的自私心。
比如说,在没有修菩提心的时候,突然有人打骂我们,或者是把我们的东西偷了等等,那个时候我们不但没有生起嗔恨心,而且立即就能把那个违缘转为道用,这就是修行进步的一个标准。
我们有没有进步,就是要回头依照这四个标准来看。如果有人问:什么时候我算是修完了《修心七要》?那就是要看有没有达到这四个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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