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门论讲话
发布时间:2025-06-17 09:58:21 | 来源:素超人

 十二门论讲话

《十二门论》:经藏、律藏、论藏,向称为佛典三藏,而论是属于论藏之一种,简别不是经、律。论是诠释经律,抉择真义,假设问答,考核是非而作。论、是通名,十二门、是本论之别名。本论约十二门,诠显其义,故名《十二门论》。十二门者:一、观因缘门,二、观有果无果门,三、观缘门,四、观相门,五、观有相无相门,六、观一异门,七、观有无门,八、观性门,九、观因果门,十、观作者门,十一、观三时门,十二、观生门。十二,是所观之法;观是能观之智,即别境中之慧心所。门虽分为十二,约言之,不出三种:一、性空品,即前三门是;二、无相品,即中间六门是;三、无作品,即后三门是;性空、无相、无作,亦即大乘之三观正印,三种三昧是也。(P005)

【龙树菩萨造】

造是创造的意思,旧有叫做述,新创叫做造;龙树菩萨,依据般若真空的道理,而对破外道、二乘、权人之执,故造此论。菩萨、即菩提萨埵之简称,上求大觉、下化有情的意思。龙树、是论主之别号,生在佛灭后七百年间,广创大乘论,以弘扬缘起性空之大乘经,如大智度论、中观论等;他就是造百论的提婆菩萨之师。

【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】

译、是易义,将印度文字语言,而易成中国文字语言,以便受持读诵。鸠摩罗、是父名,此翻为童;什、是母名,此翻为寿,合称童寿,以父母为名,印度人之风格。亦即谓:童年而有寿者之德,少年老成之谓。法师、一是自己奉法为师,二是弘法化世为人之师;亦可谓:上弘佛法、下为人师的意义。三藏、就是经藏、律藏、论藏。童寿法师,他通达三藏之法,故名三藏法师。姚秦、是朝代,简别不是赢秦,也不(P006)是苻秦。(姚苌弑苻坚称帝,故又称后秦。)鸠摩罗什法师,苻坚命吕光将军伐龟兹,而请法师入关,然苻坚被姚苌所弑吕光占据关外,法师亦未入关;后姚苌之子姚兴,又伐吕光之子,才迎法师入关,住西京(西安)逍遥园,广译经论,故罗什法师对中国佛学宏化,实有莫大因缘。详见高僧传所载。

【说曰:今当略解摩诃衍义。问曰:解摩诃衍者,有何义利?答曰:摩诃衍者,是十方三世诸佛甚深法藏,为大功德利根者说。末世众生薄福钝根,虽寻经文不能通达,我愍此等,欲令开悟;又欲光阐如来无上大法,是故略解摩诃衍义。】

龙树菩萨说:我现今要略略解释大乘的义理。自己先来问起:你要解释大乘有什么利益呢?自问自答的说:因为大乘的道理,是十方三世诸佛甚深的法藏,而为一类有大福德、有大智慧、功德利根的人来说的。至于佛灭度了五百年以后的末世众生,他们的福德既很浅薄,根机又是迟钝,虽然欢喜去研究佛经,还是不能通达明了!我因为怜愍这一班福薄(P007)根钝的人,想要令他们开悟;同时、也是要光大阐扬如来无上的大法,所以来略略解释一下大乘的义理。

【问曰:摩诃衍无量无边不可称数,直是佛语,尚不可尽,况从解释演散其义?答曰:以是义故,我初言略解。】

这里先来假设一个问答:意思就是说:大乘的道理,是没有限量和没有边际,是不可以说出它的数目来!就是用佛圆满的智慧也是说不了,何况我们呢?再就佛简直的说,已经是很多,何况系再来把他解释将一义来演散多义,岂不是更多了吗?答的意思,正是因为佛说得太深,我来浅浅的解释一下;同时、也就是因为大乘的道理太深太广,所以我前面说是略解,就是这个意思。

【问曰:何故名为摩诃衍?答曰:摩诃衍者,于二乘为上,故名大乘;诸佛最大,是乘能至,故名为大;诸佛大人乘是乘故,故名为大;又能灭除众生大苦,与大利益事,故名为大;(P008)又观世音、得大势、文殊师利、弥勒菩萨等,是诸大士之所乘故,故名为大;又以此乘,能尽一切诸法边底,故名为大;又如般若经中,佛自说摩诃衍义无量无边,以是因缘,故名为大。】

这里问答的是大乘的意义是什么?束为三种:一、是胜,二、是大,三、是多。开为七种:一、是因为大乘的教、理、行、果,都在阿罗汉、缘觉以上,所以叫做大乘。二、是因为最大的功德和智慧,莫过于诸佛;如果想达到诸佛的境界,就要学这大乘教理,所以叫做大。三、是因为一切诸佛大人,他们都是学这个大乘,所以才叫做大。四、是因为能够修学这大乘的教理,就能够灭除九界众生的苦,得到诸佛的乐,所以叫做大。五、是因为许多大菩萨,例如观音、势至、妙吉祥、慈氏,这许多大士,他们都是修学这大乘,所以叫做大。诸佛是果人,菩萨是因人,合起来就是诸佛菩萨功德殊胜;这是以胜的意义,(P009)来解释摩诃衍。六、是因为唯有这大乘的教理,才能够穷尽一切法相法性的边底;这是以大的意义,来解释摩诃衍。七、是因为在摩诃般若经裹面,释迦佛自己说:这摩诃衍裹面的义理,是没有数量,也没有边际;这是以多的意义,来解释摩诃衍。因为有了上面种种的因缘大、多、胜所以叫做摩诃衍大乘。

【大分深义,所谓空也。若能通达是义,即通达大乘,具足六波罗密,无所障碍,是故我今但解释空。解释空者,当以十二门入于空义。】

上面讲了大乘有七种义理,然而究竟这大乘是甚么东西?那就是佛平常所说的这一个空字。不过这个空、是大乘裹面一部份的深义,同时还要知道:这空、不是虚空的空,也不是空无的空,更不是断灭的空,乃是用般若的慧眼,去观照一切法,本性就是空,并不是把物破坏了之后才叫做空,乃是当体即空,也就是心经上说的:照见五蕴皆空的空。要真真把这空的道理,澈底的明了,那必(P010)须把这部论十二门的说法,通同了解之后,自然就会通达这空的意义;空的意义如果真是通达了,那也就是通达了大乘。试问:通达了空的大乘有甚么利益?那就具足了六波罗密:这原因就是如果真是空了悭贪的妄念,一定肯布施;空了毁犯的妄念,一定会持戒;空了瞋恚的妄念,一定会忍辱;空了懈怠的妄念,一定会精进;空了散乱的妄念,一定会禅定;空了愚痴的妄念,一定会修学般若;因为这悭贪等六蔽,都是从妄念而有,本性中只有无量无边的善法,所以只要通达了大乘的空义,六波罗密是无所障碍的。所以龙树菩萨只要造论解释这空的真义,就可以从解起行而圆成佛果。现在因为要解这空的意义,所以应当分做十二门来解释,才能够令一班人悟入这大乘的空义。

【观因缘门第一

初是因缘门,所谓:(P011)

众缘所生法,是即无自性,若无自性者,云何有是法?

众缘所生法有二种:一者内,二者外。众缘亦有二种:一者内,二者外。外因缘者,如泥团,转绳、陶师等和合故有瓶生;又如缕綖、机杼、织师等和合故有氎生;又如治地、筑基、梁、椽、泥、草、人功等和合故有舍生;又如酪器、钻摇、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;又如种子、地、水、火、风、虚空、时节、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;当知外缘等法皆亦如是。】

凡是我自己亲手写的东西,都是以初发心看经者为对象;只是帮助他们能够看得懂正文为目的。至于内容深广的意义,可请看别种注解!所以我对于门和颂文不想过细来解释,因为门、是这一门的题目,颂、有长行来解释,所以我只把长行的文字顺一顺,就算了事;这是我对读者先来一个申明。

观是观察,就是能观之智,因缘、是所观之理,(P012)门、是通的意义。由观察这因缘的道理,就可以通达大乘空的意义。门分十二,此门居首,故名第一。

现在、先说因缘这一门,所谓:凡是由众多因缘所成功的事物,都是没有固定、一定不变、实在的本体。设若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本体,那里还有甚么一种实在的事物呢?这是颂文的大意,下面有长行会详细来解释。

众缘所生的事物,有两种:一种是身内的事物,叫做根身。一种是身外的事物,叫做器界。不但是所生的事物有两种,就是能生的众缘,也有两种:一种是世间上的人,说的外面物质上的因缘;一种是佛学上说的十二因缘。现在先来说说外物的因缘:

(一)例如:由泥团同绳索,以及烧窑的工人,由这几种因缘和合,才会成功一个花瓶。

(二)例如:由纱线和织机,以及织布的工人,由这几种因缘和合,才可以成一匹布。(P013)

(三)例如:由地基、梁柱、泥草、砖瓦、木匠工人等的因缘和合,才有一座房屋。

(四)例如:由乳酪、器具、方法,以及人功的因缘和合,才可以成功酥油。

(五)例如:由种子、土地、水分、阳光、空气时节,以及人功,种种因缘和合,才有芽生起来。举出了上面这几种东西,我们就可以知道:一切外因缘等法,都是一样,从因缘所生,缘生所以性空。

【内因缘者:所谓无明、行、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、爱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,各各先因而后生。如是内外诸法皆从众缘生,从众缘生故,即非是无性耶。】

上面是说的外因缘,现在来说内因缘。佛教三乘教典上,常说到惑,业、苦的十二因缘:由愚痴不觉的迷惑,而造有漏三性的行为,所以成为业识,而去受胎,结成了心物名色的胎儿,就有了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的六根,而同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外面的六尘来接(P014)触,就会领受外面顺、逆的境界,而生起爱、憎两种观念,不期然就会有取、舍的行为;这样一来,三有的因既然种好了,而三界生死的果报当然会成功;而接着的忧、悲、苦、恼,也就一齐来了!这不消说得前为因,后为果,如环无端,无始流转,这就叫做内因缘。把上面这内、外、法用智慧去观察一下,就会发现宇宙万有、森罗万象一切法,都不能离开了这众缘;既是众缘所生,故知每一法,岂不是没有一成不变固定的自性吗?

【若法自性无,他性亦无,自他亦无。何以故?因他性故无自性。若谓以他性故有者,则牛以马性有,马以牛性有,梨以柰性有,柰以梨性有,余皆应尔,而实不然。若谓不以他性故有,但因他故有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若以蒲故有席者,则蒲、席一体,不名为他;若谓蒲于席为他者,不得言以蒲故有席。又蒲亦无自性。何以故?蒲亦从众缘出,故无自性。(P015)无自性故,不得言以蒲性故有席。是故席不应以蒲为体。余瓶、酥等,外因缘生法,皆亦如是不可得。】

设有一件事物,自己既然没有本体,那么,他性也是一样没有本体;甚么原故呢?因为这一法生起,既然是由他法众缘来帮助,可见离开了众缘的他法,此法就没有了自体,这个道理是很容易知道的。

设若说:此法是他法而有的话,那末,岂不是好像:牛是因马性有,马也是因牛性有;梨是因苹果而有,苹果也是因梨而有的吗?牛马梨柰既然不可以用他法为自性,那末,其余的一切法都是一样。

设若又说:我不是用他性故有此法,乃是用他法故有此法,这种说法,也是不对!甚么原故呢?设若你说:好像因为有了蒲草的他法,才有席子的此法,然而你要知道:蒲和席是一体,不是两个东西,怎样可说蒲是他,席是自呢?要有两个人,才有自他,一个人,(P016)不可以叫做自他,蒲和席、不是两样东西,所以不能以蒲来当做席子的他,这道理先要明白!

设若你再说:蒲对席可以说是他,那末,就不可以说,因蒲而有席。好像说:因水而有火,或者因冰而有炭的大笑话。

其实、不但席没有自性,就是蒲也是没有自性,这是甚么原因呢?因为蒲的本身,也是从众缘而有,既是从众缘而有,那么,离开了众缘,蒲、当然也就没有固定不变的本体了。蒲、自己的本身,尚且没有自性,怎样可以说:因蒲的他,而有席的自呢?那就好像说:因有龟毛的他,而有兔角的自,一样的大笑话!明白了这个意义,我们就可以知道:席子的自,不应当用蒲草的他来做本体!席子是这样,其余的瓶不以泥团为体,酥不以乳酪为体,所以一切外因缘法所生的事物,都是同上面几个事例一样,是不可得的。以上的目的,就是要破除自性和他性,都是不可得。(P017)

【内因缘生法,皆亦如是不可得。如七十论中说:缘法实无生;若谓为有生,为在一心中,为在多心中?是十二因缘法,实自无生。若谓有生,为一心中有?为众心中有?若一心中有者,因果即一时共生。又因果一时有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凡物先因后果故。若众心中有者,十二因缘法,则各各别异。先分共心灭已,后分谁为因缘,灭法无所有,何得为因?十二因缘法,若先有者,应若一心,若多心,二俱不然;是故众缘皆空。缘空故,从缘生法亦空;是故当知:一切有为法皆空。】

十二因缘,可分为四类:一、能引,二、所引,三、能生,四、所生。无明、行,是能引。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,是所引。爱、取、有,是能生。生、老等,是所生。若说是同一刹那心念中有,那就不能说有能、有所。设若说:是各各不同的前、后念,那又不可说前(P018)为后缘,因为如果前后脱了节,就不应当前后有关系了!这是破内因缘的大意。

所以说:外因缘生法,在前面既然说过了不可得,那么,内因缘生法,也是一样不可得。这在印度有一部七十论上这么说:凡是因缘所生的事物,都是实在的无生。设若你一定要说是有生的话,那末,我倒要来请问你一下:是在同一刹那心念中有十二种呢?还是各各前后差别不同的心念中而生呢?两种说法都是不通,在前面大意上已经说过了。因此,十二因缘,内因缘法,也是实自无生。

所以又来解释:设若你说是有生,还是因同果一时而有?还是因同果多时而有?若说因同果是一时有的话,这道理是不对的!甚么原因呢?无论甚么东西,都是先因而后果,所以说因果同一时是不对的。设若又说因果是多念不同一时的话,那前、后又隔断了,前念既然灭了,怎样可以做后念的因缘呢?所以说:十二因缘法,设若是先有的话,无论是一心或多心,都是不对。(P019)

把上面的道理,明白了之后,就可以知道:众缘都是空的。众缘既然都是空,那么,从众缘所生之法更是空,不说也可以知道。所以应当知道:一切有为法都是空的。

【有为法尚空,何况我耶?因五阴、十二入、十八界有为法,故说有我。如因可然,故说有然;若阴、入、界空,更无有法可说为我,如无可然,不可说然。如经说:佛告诸比丘:因我故有我所,若无我,则无我所。如是有为法空故,当知无为涅槃法亦空。何以故?此五阴灭,更不生余五阴,是名涅槃。五阴本来自空,何所灭故,说名涅槃?又我亦复空,谁得涅槃?复次:无生法名涅槃,若生法成者,无生法亦应成;生法不成,先已说因缘,后当复说;是故生法不成。因生法故名无生;若生法不成,无生法云何成?是故有为、无为、及我皆空。】

五阴: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;十二入:六根、六尘;十八界:(P020)六根、六尘、六识。阴、处、界、三科,本来不出色、心、二法,有三种说法:一、为利根者说五阴,为中根者说十二处,为钝根者说十八界。二、为爱略者说五阴,为爱中者说十二处,为爱广者说十八界。三、为迷心不迷色者,故开心合色,说五阴;为迷色不迷心者,故开色合心,说十二处;为心、色俱迷者,故开心开色,说十八界;故三科摄一切世间有为法皆尽。

上面所说的,是因缘有为法,尚且都是空,何况由因缘假和合所成的我,岂有不空吗?因为有了三科色、心的有为法,才说有一个假和合的我,好像说有一个可烧的东西,才可以说烧;如果没有可烧的东西,也就不能说甚么烧?那么,三科的实法既然都没有,还说甚么我呢?好像佛经上说:佛告诉一班弟子说:因为有我,才说有我所摄的东西,设若我都不可得,那所摄和所用的附属品,更不必谈了!

明白了有为法既然是空,再进一步应当知道无为的涅槃(P021)法也是空了!甚么原因呢?因为涅槃的意义,就是五阴等法灭除了,再不生第二次的五阴,这就叫做涅槃。然而五阴等因缘法,本来就是空,那有甚么东西灭了之后才叫做涅槃呢?同时要知道:这个假和合的我本来就是空的,我既然都没有了,试问:叫那一个去涅槃呢?

再说说:无生法叫做涅槃。假若生的法能够成立,那么,无生法当然也能够成立。然而生法是不能够成立的,这在前面讲过了许多因缘,以后还要再说。因此,我们就知道生法是决定不能成立的。因为一切法都是对待说的,有生法,才说无生法;设若生法不成,那无生法当然也是不成。因此之故,有为法、无为法,以及这个和合的假我,一切皆空。

【观有果无果门第二

复次:诸法不生。何以故?(P022)

先有则不生,先无亦不生,有无亦不生,谁当有生者?

若果因中先有则不应生,先无亦不应生,先有无亦不应生。何以故?若果因中先有而生,是则无穷。如果先未生而生者,今生已复应更生。何以故?因中常有故,从是有边复应更生,是则无穷。】

学佛的人,最要紧的,就是要有智慧!因为有了智慧,才可以用智慧去观察一切法。前面是观察因缘,现在是观察在因中有果无果。依次第排列起来,此门是属于第二。前面已经说过了一次诸法是无生,现在再来说一次,所以叫做复次。怎样知道一切法是不生呢?下面有七种原因:现在先说第一种。就是说:无论你说:因中先已经有了果,这当然是不生;就是因中先没有果,也是不生。那怕就是你来矫乱说:因中亦有果、亦无果、好不好呢?那也是更不可以生!这样一来,那一法是有生呢?这是颂文的大意,下面有长行的(P023)解释。

就是说:设若这个果,在因中先已经有了,那不应当再有生;或者是因中先没有果,那更不可以生;至于或有或无,根本上就不能再说生!甚么原因呢?设若在因中先就有了果的话,那生了又生,这样就会犯了无穷无尽的过咎了!如果你说:果未生,所以现在可以生;那么,我也可以说:现今已生,将来也可以更生;甚么理由呢?因为你们自己说的:因中常有果的原故。所以从这有的一边说:应当生了更生,生了又更生,岂不是无穷吗?

【若谓生已更不生,未生而生者,是中无有生理;是故先有而生,是事不然。复次:若因中先有果,而谓未生而生,生已不生者,是亦二俱有。而一生一不生,无有是处。复次:若未生定有者,生已则应无。何以故?生、未生共相违故;生(P024)未生相违故,是二作相亦相违。复次:有与无相违,无与有相违,若生已亦有,未生亦有者,则生、未生不应有异。何以故?若有生,生已亦有,未生亦有,如是生、未生有何差别?生、未生无差别,是事不然;是故有不生。复次:有已先成,何用更生?如作已不应作,成已不应成;是故有法不应生。复次:若有生,因中未生时果应可见,而实不可见;如泥中瓶,蒲中席,应可见,而实不可得见;是故有不生。】

上面有六个复次,就是六个原因:一、设若你说:果法、生过了之后,更不再生;没有生的,才会生的话,这道理不能成立!甚么原因呢?因为,你自己说:无论是已生或未生,果都是在因中先有,那末,生已即不能更生,未生也是不应当生,所以你说:因中先有果,而后来才生出的话,是不对的。

二、设若你说:因中虽然是有果,然而未生才可以生,(P025)生过了再不能生,这话也是不对的!甚么原因呢?因为你自己说的:因中先已经有了果,所以,要生、无论是已生或未生,是会生;要不生、无论是已生或未生,都不能生;你不可以说:生已不生,未生可以生的话,一生一不生,是没有这个道理。

三、设若你说:未生是决定有果,那么,生了之后,就应当没有果了!甚么道理呢?因为,已生和未生,这二法是相违的,生和未生既然是相违,那么,两种作相,当然也是相反的,就是说:未生设若是因中先有果,那么,生了之后,反过来应当就没有果了。

四、再来说说:有同无当然是相违,无同有也是相违的,设若照你说:生了之后还是有,未生也是有,那么,生和未生,就不应当有异啊!甚么原因呢?因为,你自己说的:生已也是有,未生也是有,那末,生和未生,有甚么地方(P026)不同呢?生和未生,没有差别的话,恐怕人家不会赞成吧!所以你说:因中先有果是不对的。

五、再说:因中既然先已经有了果,那么,用不着再生果,因为果中先已经有了果啊!好像:作了不要再作,成了不要再成,所以,因中先有果,是不要再生果了。

六、再说:你说因中先有果,然后有果生的话,那么,应当有甚么事实来证明,因中已经先有了果,可以看得见吗?好像:泥中先已经有了瓶,蒲中先已经有了席,应当可以看得见啊!而事实上是看不见的,所以,因中先有果的道理,是不能够成立。这六过连上面第一种的无穷过,一共犯了七种过,所以,因中先有果,而后能生果的话,是不对的。

【问曰:果虽先有,以未变,故不见。答曰:若瓶未生时,瓶体未变故不见者,以何相知,言泥中先有瓶?为以瓶相有瓶,(P027)为以牛相、马相故有瓶耶?若泥中无瓶相者,亦无牛相、马相,是岂不名无耶?是故汝说因中先有果而生者,是事不然。】

问:果、虽然在因中先已经有了,不过是,因为还没有变,所以看不见!答:譬如说:瓶、未生时,因为瓶体还未变,所以不可见。那么,你因为甚么相状知道,来说泥中先有瓶呢?还是因瓶相,而知道泥中有瓶呢?还是因牛相和马相,所以知道泥中有瓶呢?设若泥中没有瓶相,也没有牛相和马相,那岂不是泥中一相都没有吗?所以你说:因中先有果而后生果的话,是不对的。

【复次:变法即是果者,那应因中先有变。何以故?汝法因中先有果故。若瓶等先有,变亦先有,应当可见,而实不可得,是故汝言未变故不见,是事不然。】

这一段是破他的变法与果同时有。就是说:你们说的变法如果就是果的话,那么,因中既然先有果,也就是应当因中(P028)先有变,甚么原因呢?你们自己说的:因中先有果,所以应当因中先有变,那么,好像瓶等在泥团因中已经先有了瓶果,那变也就在因中先有变法了。既然变法在因中已经先有了,就应当可见,而事实上是不可见,所以你们说:未变故不见,在事理上看起来,是不对的。

【若谓未变不名为果,则果毕竟不可得。何以故?是变先无,后亦应无,故瓶等果毕竟不可得。若谓变已是果者,则因中先无,如是则不定:或因中先有果,或先无果。】

设若你说:因为未变所以不叫做果,那么,照这样说起来,这果、是永远不可得!甚么原因呢?因为这个变,在因中先没有,后来也是没有;所以瓶等的果,是永远不可得。

设若你又说:未变时虽然是没有果,然而变了之后,可以叫做果,那么,因中先没有果,未变是没有,变了是有,那就成了不定;或因中先有果,因为变出来了;或因中先无果,(P029)因为没有变出来。

【问曰:先有变,但不可得见。凡物自有,有而不可得见者,如物或有近而不可知;或有远而不可知;或根坏故不可知;或心不住故不可知;障故不可知;同故不可知;胜故不可知;微细故不可知。近而不可知者,如眼中药。远而不可知者,如鸟飞虚空高翔远逝。根坏故不可知者,如盲不见色,聋不闻声,鼻塞不闻香,口爽不知味,身顽不知触,心狂不知实。心不住故不可知者,如心在色等则不知声。障故不可知者,如地障大水,壁障外物。同故不可知者,如黑上墨点。胜故不可知者,如有钟鼓音,不闻捎拂声。细微故不可知者,如微尘等不现。如是诸法虽有,以八因缘故不可知!汝说因中变不可得,瓶等不可得者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是事虽有,以八因缘故不可得。】

问:因中先已经有了变,但是不可得见而已!因为,有一种物,(P030)虽然是有自体,然而不可得见,是有八种原因:

一、好像是一种物:因为太近了的原故,所以不可知,这好像眼睛裹面的药。

二、东西虽然是有,然而又因为太远了,所以,又是不可知,这好像鸟雀一样,在虚空中飞得远远,你还是看不见。

三、不但是太近或太远看不见,如果眼睛坏了,就不能见;耳朵聋了,就不能听;鼻孔塞了,就不能嗅;舌头爽了,就不能尝;身体麻木了,就不能知觉;心识如果颠狂了,就不能如实而知,这都是因为根坏了的原故。

四、还有心没有注意到这件事物上去,也是不能知,这好像心专注意到色相上去了的时候,就不能知道傍边人说的甚么话。

五、有障蔽的时候,还是不知道!这好像地下面虽然是有水,然而因为被大地所障蔽,所以看不见下面有水;又好像门外虽然是有物,但是因为被墙壁所障闭,所以也是看不见,这都是障故不可知。(P031)

六、还有相同的也是不可知,好像在黑板上面,用黑墨去点它一点,怎样可以知道呢?

七、胜故也是不可以知,好像正在撞钟打鼓的时候,怎样可以听到拂尘的音声呢?

八、微细故也是不可以知,好像微尘在衣服上面,也是看不见。

上面这许多东西虽然是有,因为有这八种因缘,所以不可知!你龙树菩萨破我们,说因中变法不可得,瓶等不同不可得的话,是不对的,甚么原因呢?是事虽然是有,因为有八种原因,所以也是不可得。

【答曰:变法及瓶等果,不同八因缘不可得。何以故?若变法及瓶等果,极近不可得者,小远应可得;极远不可得者,小近应可得;若根坏不可得者,根净应可得;若心不住不可得者,心住应可得;若障不可得者,变法及瓶法无障应可得;若同不可得者,异时应可得;若胜不可得者,胜止应可得;(P032)若细微不可得者,而瓶等果粗应可得。】

这是龙树菩萨驳斥上面的话。意思就是你说:事情虽然是有,不过是因为有八种因缘,所以不知。然而,这变法及瓶果,不同这八因缘不可得啊!怎样知道呢?设若这变法和瓶果:

一、极近不可得的话,那么,稍微离开一点,总应当可得啊!

二、如果,极远而不可得的话,那么,稍微近一点总可以看得见啊!

三、纵然是根坏了固然是不知道,但是根没有坏,好好的时候,总应该知道才对啊!

四、假使心没有注意,当然是不知道,然而心若是已经注意了的时候,那就应当知道啊!

五、你说:因为被东西遮障住了,所以看不见;然而,这变法以及瓶果,是没有东西可以遮障它,总应当可以看得见啊!

六、相同的东西,固然是不容易看得出,但是不同的东西,好像白(P033)布上有了黑点,总该看得见啊!

七、正在撞钟打鼓,音声太大了的时候,当然听不到细声,然而大声停止了之后,细声总该听到啊!

八、微细的东西,你说看不见,我很相信,然而瓶等果是粗色,为甚么也看不见呢?所以你们说:因中先已经有了果,而不可得的话,我是不会相信的。

【若瓶细故不可得者,生已亦应不可得。何以故?生已,未生,细相一故。生已,未生,俱定有故。问曰:未生时细,生已转粗,是故生已可得,未生不可得。答曰:若尔者,因中则无果。何以故?因中无粗故。又因中先无粗,若因中先有粗者,则不应言细,故不可得;今果是粗,汝言细故不可得,是粗不名为果。今果毕竟不应可得,而果实可得,是故不以细故不可得。如是有法,因中先有果,以八因缘故不可得,(P034)先因中有果,是事不然。】

设若你说:因为瓶果也同未生的时候一样是细,所以也是不可得,那么,生已也应当是不可得。甚么原因呢?因为生已和未生细相是一样啊!生已和未生,都是一定啊!

问:未生的时候是细,生了之后转粗,所以生已可得,未生是不可得。龙树菩萨又破他说:设若按你这样说,那么,因中先就没有果,甚么原因呢?因为因中没有粗果啊!

还有,因中先没有粗,设若因中先有粗,那就不应当说:细故不可得。现今果法是粗,你们说因为细故不可得的话,那么,粗的就不能叫做果了。现今果法应当是不可得,而在事实上,果法又是可得,所以不能因为细故是不可得。这样看起来,你们说:因中先有果,是由八种因缘不可得;你说因中先有果,是没有这个道理。(P035)

【复次:若因中先有果生者,是则因、因相坏;果、果相坏。何以故?如氎在缕,如果在器,但是住处,不名为因。何以故?缕、器非氎、果因故。若因坏,果亦坏,是故缕等非氎等因。因无故,果亦无。何以故。因因故,有果成。因不成,果云何成?】

这一段文先要明白一个定义:就是说:如果照你们的主张:因中已经有了果,那么,这因不过是果的住处,好像篮子裹面藏了物一样,这篮子不过是藏物的处所,篮子决不是生物的因。

所以说:设若因中先有果生的话,那末,因只是果的住处,生果的因义就失掉了!因是对果说:因的义既然不成,果的义也当然不成。所以说:因果相都一齐坏了?甚么理由呢?好像布在纱线之中,和果子放在器物中一样,不过是住处罢了!决不能叫做生果的主因,甚么原因呢?纱线不是氎布的因,好像器物(P036)不是果子的因是一样。因为这个道理,所以因不能成立,果也是不能成立。甚么理由呢?因为有因才有果,因都没有,果怎样有呢?

【复次:若不作,不名果,缕等因,不能作氎等果。何以故?如缕等不以氎等住故能作氎等果,如是则无因无果。若因果俱无,则不应求因中,若先有果,若先无果。复次:若因中有果而不可得,应有相现,如闻香知有华,闻声知有鸟,闻笑知有人,见烟知有火,见鹄知有池,如是因中若先有果,应有相现;今果体亦不可得;相亦不可得;如是当知:因中先无果。】

这都是说因中先有果。就是说:能作才叫做果,设若不作,就不能叫做果。好像说:纱线的因,不能作布氎的果,甚么原故呢?如果纱线不作布氎,又能够得布氎的果,这样一来,就变无因,无因、当然就无果;因、果既然都无,那就不应当追求,因(P037)中若先有果,或是无果。

假使你又说:因中虽然是有果,不过是看不见罢了!那么,应当也有相来表现,好像:华、虽然是没有看见,因为闻到了花的香气,所以知道有花;听到了鸟雀叫的音声,所以知道有鸟;听到了有人笑的音声,所以知道有人;看见烟就知道有火;看见白鹄就知道那儿有水池。照上面这样说起来,你们说:因中先有果,纵然是看不见,也应当有相表现啊!现今你们说的,不但是果体不可得,连表相也不可得,所以知道因中先无果。

【复次:若因中先有果生,则不应言因缕有氎,因蒲有席。若因不作,他亦不作,如氎非缕所作,可从蒲作耶?若缕不作,蒲亦不作,可得言无所从作耶?若无所从作,则不名为果。若果无,因亦无,如先说。是故从因中先有果生,是则不然。】

再说:设若因中先已经有了果生的话,那么,就不应当说是由纱线而成功的布氎,是由蒲草而成功的席子。设若自因既然不能作自(P038)果,那他因更不能作自果,好像布既然不从纱所成,难道是从蒲草而成的吗?所以纱不能成布,蒲更不能成布。这样一来,可以说:这布是无所从而出啊!设若是无所从而出的话,那就不叫做果了!果既无,因也是无,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,所以你们说:因中先有果,是不对的。

【复次:若果无所从作,则为是常,如涅槃性。若果是常,诸有为法则皆是常。何以故?一切有为法皆是果故。若一切法皆常,则无无常;若无无常,亦无有常。何以故?因常有无常,因无常有常,是故常、无常二俱无者,是事不然。是故不得言:因中先有果生。】

再说:设若这果是无所从作,那就是恒常同涅槃性一样了。设若这果法是常,那一切有为法都是常了。甚么原因呢?因为一切有为法,都是果法,设若一切法都是常的话,那就没有无常。无常和常是对待而立的,无常既然没有,常也当然(P039)没有。甚么原因呢?因为有常,才说有无常;因为有无常,才说有常。所以常和无常,是相对而有的,上面既然没有相对的东西,那么,他说常与无常两种都是没有,人家是不会赞成的。所以,不可以说:因中是先有果。

【复次:若因中先有果生,则果更与异果作因,如氎与着为因,如席与障为因,如车与载为因,而实不与异果作因,是故不得言:因中先有果生。若谓如地先有香,不以水洒,香则不发;果亦如是,若未有缘会,则不能作因。是事不然,何以故?如汝所说,可了时名果,瓶等物非果。何以故?可了是作,瓶等先有非作,是则以作为果。是故因中先有果生,是事不然。】

再说:设若说因中一定先有果生的话,那么,此果更可以给异果作因,好像:鸡生蛋,鸡是因,蛋是果。然而蛋又可以生鸡,那末蛋既然是果,鸡、就叫做异果,意思就是果又生果。好像布是给被着做因,席子是给遮障做因,车子是给载物做因,而事实上是不给异果做因,所以不可以说因中先有果生。

设若你又说:好像地一样,本来是先有香,然而,设若不用水去洒,地下的香是不会发出来!这譬喻,就是说:因中虽然是先有果,但是,若不遇缘,这果就不能作后果的因,好像女人虽然是可以生子,然而没有生子的缘,还是不能生子,怎样可以将此子来作生孙的因呢?

你说这种话,也是似是而非,并不是真理啊!怎样知道呢?照你们所说的话,要明了看得见的时候,才叫做果。瓶等物在泥团裹面,还是看不见,所以不叫做果。甚么理由呢?因为可以明了的时候,是叫做作,你不是说:瓶等果在因中已经是先有了,那就不叫做作,这样,我们就可以知道,是以作为果,现在你说:因中先已经有了果,所以不对啊!好像:车料是因,车是果,载物是后果,你说因中先有果,如同说木料中已经有载物的后果,是一样的大(P041)笑话。

【复次:了因但能显发,不能生物,如为照闇中瓶故然灯,亦能照余卧具等物;为作瓶故和合众缘,不能生余卧具等物,是故当知:非先因中有果生。复次:若因中先有果生,则不应有今作、当作差别。而汝受今作、当作;是故非先因中有果生。】

再来谈谈:了因和生因不同。生因如种生芽,了因如灯照物,你们把了因当做生因,所以一错就错到底。所以说:了因但能够显发而已,不能够生物;好像照暗中瓶,所以点灯,这灯、不但是能照瓶,并且能照床、被、帐、枕,其余的一切卧具等物。因为要作瓶,所以用水、土、绳、泥团、人工等和合成瓶;然而,不能将水土泥团绳子来成功帐子被条卧具等物;所以你说:因中先有果生,是不对的。

再说:设若因中先有果生的话,那么,既然有了果,又何(P042)必现在要去作,才有果受用;还有未作的,就没有受用这两种差别呢?然而,你们赞成有今作、当作的差别,所以不是因中先有果。

这一门,叫做观有果无果门,也就是用般若的智慧,去观察;究竟因中是先有果呢?还是因中先无果呢?上来共有三番问答,一共有二十四破,都是破因中先有果。第一次是执,其余不过是转计而已,破至最后,二十四计已尽,因中有果的妄计已完,以下是破因中先无果。

【若谓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若无而生者,应有第二头、第三手生。何以故?无而生故。问曰:瓶等物有因缘,第二头、第三手无因缘,云何得生?是故汝说不然。答曰:第二头、第三手、及瓶等果,因中俱无,如泥团中无瓶,石中亦无瓶;何故名泥团为瓶因,不名石为瓶因?何故(P043)名乳为酪因,缕为氎因,不名蒲为因?】

外人看见论主把因中先有果,已经破了,又以为因中先无果,大约是对吧?所以论主再来破因中先无果。就是说,设若你说:因中先没有果而又能够生果的话,也是不对。甚么原因呢?设若因中既然没有果,而又能够生果的话,那末,因中没有两个头、三只手的果,也应当有两个头、三只手生起来才对。甚么理由呢?因为你说:因中没有果,能够生果啊。

外人又来辩问:瓶等物是有因缘,所以能生。第二个头,第三只手,是没有因缘,怎样能够生呢?所以你说得不对啊!

论主答:第二个头,第三只手,以及瓶等果,在因中都是没有啊!好像泥团中既然没有瓶,就是在石头里面也是没有瓶,那么,为甚么要说:泥团中可以做瓶的因,而不说石头来做瓶的因呢?为甚么要说:牛奶可以做酪的因,纱线可以做氎布的因,而不说蒲草来做氎布的(P044)因呢?

【复次: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,则一一物应生一切物,如指端应生车、马、饮食等;如是缕不应但出氎,亦应出车、马、饮食等物。何以故?若无而能生者,何故缕但能生氎,而不生车、马、饮食等物?以俱无故。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,则诸因不应各各有力能生果。如须油者,要从麻取,不榨于沙。若俱无者,何故麻中求,而不榨沙?若谓曾见麻出油,不见从沙出,是故麻中求,而不榨沙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若生相成者,应言余时见麻出油,不见沙出,是故于麻中求,不取沙;而一切法生相不成故。不得言余时见麻出油,故麻中求,不取于沙。】

再说:设若你一定要说:因中先无果,而果生的话,那么,无论那一种物,都可以生一切物,好像在手指头上,也应当生出车、马、饮食的东西才对。甚么原故呢?设若因中先无而能生果的话,那么,(P045)为甚么纱线只能成氎布,而不能生车、马、饮食呢?因为因中既然都是没有果的话,那么,要生、通同都可以生,不生、通同都不要生,为甚么纱线中但成氎布,而不生车、马、饮食呢?因为你说:因中先没有果,可以无中生有啦。

还有:设若因中先没有果,而又能生果的话,那么,诸因,就不应当各各有力能生各各不同的果,好像要麻油的人,要从麻中去取油,不在沙中去榨油呢?设若你说:因中都没有果,为甚么要在麻中求油,而不去榨沙呢?

设若你又说:从前曾经看见过麻出油,没有看见沙出油,所以在麻中求油,而不榨沙,这理由也是不充足。甚么原因呢?因为你说:因中先无果,也就是说:麻中先无油。麻中既然先无油,那麻中就不应当出油,因为麻中没有生相,麻中既然没有生相,所以麻中不应当出油。

设若生相可以成立,那你才可以说:见麻出油,不见沙出,所以在麻中求,而不榨沙。然而你说:因中先无果,是一切法生相都(P046)不成,你怎样可以说:从前见过麻出油,所以在麻中求油,而不在沙中取油呢?

【复次:我今不但破一事,皆总破一切因果。若因中先有果生,先无果生,先有果无果生,是二生皆不成;是故汝言余时见麻出油,则堕同疑因。复次:若先因中无果而果生者,诸因相则不成。何以故?诸因若无法,何能作?何能成?若无作、无成,云何名为因?如是作者不得有所作,使作者亦不得有所作。】

我们现在再来说说:我现在不但是破你一件事,我要总破你们外道所执的一切;因中先有果,或因中先无果,或因中先有果无果,通同都是不对!所以你说在别个时候,看见麻出油,是堕在同疑因里面。甚么叫做同疑因?就是你举出来的因,我还是怀疑,你怎样可以用这怀疑的因,来成立你的宗旨呢?

再说:设若因中先没有果,而能够生果,那么,一切作因(P047)的相就用不着了!甚么原因呢?因为能够作果法,才叫做因。现在没有果法,当然也没有因法,因法既然没有,怎样有果法呢?果法既然没有,怎样可以成因法?所以无论是作者,乃至使作者,都是不得有所作。总而言之:你计因中先无果,所以能作、作法、所作都不能成立。

【若谓因中先有果,则不应有作、作者、作法别异。何以故?若先有果,何须复作?是故汝说作、作者、作法诸因,皆不可得。因中先无果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若人受作、作者分别有因果,应作是难;我说作、作者及因果皆空。若汝破作、作者及因果,则成我法,不名为难。是故因中先无果而果生,是事不然。复次:若人受因中先有果,应作是难;我不说因中先有果故,不受此难,亦不受因中先无果。】

这一段文,读者是要紧要明了论主的意见;他是无论你说:因中先有果,或因中先无果,都是不赞成,并不是破了因中先无果,(P048)又承认因中先有果,所以敌者虽然来反难,然而论主是不受他的反难,因为论主也是不赞成因中先有果啊!

所以外人先来反难论主;设若你们佛教说:因中先有果的话,那么,就不应当有作,同作者及作法的别异。甚么原因呢?因为既然因中先已经有了果,那么,何须再作呢?然而你们说因中无果,也是不对!怎样知道呢?因为设若我们也赞成有作有作者;那当然会受你们问难,但是,我们也主张作及作者连因果都说是空。设若你们也再破作及作者,那岂不是成就了我们的说法吗?这怎样可以叫做问难。所以你们说因中先无果,而又能够生果,是不对的。所以,设若有人赞成因中先有果,那是应当被你们问难。我们大乘不赞成因中先有果,所以不会受你们的难,然而也不赞成因中先无果,这是要请你们先注意!

【若谓因中先亦有果亦无果而果生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有、(P049)无性相违故;性相违者,云何一处?如明闇、苦乐、去住、缚解,不得同处;是故因中先有果先无果,二俱不生。复次:因中先有果先无果,上有无中已破。】

外人看见论主单说因中先有果也破了!单说因中先无果也破了!那我现在说因中亦有果,亦无果,岂不是很好吗?总该再不会破吧?殊不知这是小孩子讲话!试想想:有和无是不是相违呢?如果性质是相违的话,怎样可以说在一处呢?好像明和暗,可以同在一处吗?苦和乐,去和往,缚和解,都是不可以同处。所以无论你说因中有果,因中无果,都是不对。其实因中先有果,或因中先无果,在前面已经破过了,还要再说甚么呢!

【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,无果亦不生,有无亦不生,理极于此。一切处推求不可得,是故果毕竟不生。果毕竟不生故,(P050)则一切有为法皆空。何以故?一切有为法,皆是因是果。有为空故,无为亦空。有为、无为尚空,何况我耶?】

这是结论。因上面种种理由:无论说因中先有果,固然是不生;因中先无果也是不生,就是说因中亦有亦无果,更是不生。这道理到这里为极点。因为在一切处去推求,都是不可得,所以果法毕竟是不生。果法既然是不生,那么,一切有为法法然都是空的了。甚么原因呢?因为一切有为法都不出因果啊!有为法既然都是空,那无为法当然也是空,因为无为是对有为说的。有为既然没有了,那无为又从何处立名?有为和无为尚且是空,何况你们执着这我哩,当然一空是一切空啊!上面把因中先有果无果一门已说竟。

【观缘门第三

复次:诸法缘不成。何以故?】(P051)

广略众缘法,是中无有果,缘中若无果,云何从缘生?

瓶等果,一一缘中无,和合中亦无,若二门中无,云何言从缘生?】

第一门单观察因,第二门单观察果,现在第三门是观察众缘,这到下面正文上可以看得见的。在偈颂上说:无论在第一门中是略说因缘,在第三门中是广说因缘,在这略、广因缘里面,都求不到一个果来,那末,因缘中既然没有果,你怎样可以说果是从众缘生呢?你如果不相信的话,我们来观察一下就可以知道:就拿瓶果来说罢!分开来固然看不见瓶,就是合起来也是没有瓶。例如:在每一粒沙里面固然是榨不出油,就是和合了许多沙在一处,还是榨不出油!那么,无论是分开来,或合起来,都是没有果,那怎样可以说:果是从众缘生呢?

【问曰:云何名为诸缘?答曰:四缘生诸法,更无第五缘;因(P052)缘、次第缘,缘缘、增上缘。四缘者,因缘、次第缘、缘缘、增上缘。因缘者,随所从生法,若已从生,今从生,当从生,是法名因缘。次第缘者,前法以灭次第生,是名次第缘。缘缘者,随所念法,若起身业,若起口业,若起心心数法,是名缘缘。增上缘者,以有此法故,彼法得生,此法于彼法,为增上缘。如是四缘,皆因中无果。若因中有果者,应离诸缘而有果,而实离缘无果。若缘中有果者,应离因而有果,而实离因无果。若于缘及因有果者,应可得,以理推求而不可得,是故二处俱无。如是一一中无,和合中亦无,云何得言果从缘生?】

第一段完全是解释四缘的名义:先说了四句颂,然后把每一缘的意义,解释一下:

一、因缘:什么叫做因缘呢?因缘、就是亲缘,是对果(P053)法说的。它是生果法的正条件。如豆果是从豆种而生,豆果决定不是瓜种而生,豆果是这样,其他一切现行的果法,没有不是从各各亲种而生。所谓:色果从色种生,心果从心种生,有漏果从有漏种生,无漏果从无漏种生,无论是已生的果,正生的果,以及将来会生的果,时间虽有不同,而果法各从其类,那都是一样,这就叫做因缘。

二、次第缘:什么叫做次第缘呢?次第缘、就是等无间缘。只是心法才有,色法是没有的。等者、就是同等。无间、就是没有第二个东西,在中间隔断,就是前一刹那灭,后一刹那就继续而生,也不是灭了之后才生,就是把生法的工作做完之后,它才灭下去,可见是即生即灭,没有一刹那停止的,事实上心法是这样刹那不停,念念生灭的,这叫做次第缘。

三、缘缘:什么叫做缘缘呢?缘缘、就是所缘缘。这也是心法才有,色法是没有的。因为心法才有缘虑,有缘虑、一定有它的对象,这对象就是所缘,在小乘说是本质色,在(P054)大乘唯识说是相分色,无论是心王和心所,都有它各个的相分,有实体,能带相,合乎这两个条件,就叫做所缘缘。

四、增上缘:什么叫做增上缘呢?就是由此法而帮他法增加向上增长。除了上面三缘单独之外,其余的一切统归于增上缘,此缘、不但是心法有,连色法也离不了它!所以色法只要二缘就可以生果。如豆果要有豆种的因缘,再加上水、土、阳光、空气、和人工,这就是增上缘。心法有六句颂:眼识九缘生,耳识唯从八,鼻舌身三七,后三五三四,若加等无间,从头各增一。就是说:眼识要有九缘才生:一、眼根,二、色境,三、光明,四、空间,五、作意,六、第六识,七、第七识,八、第八识,九、种子。这九缘除了第二是所缘缘,第九是因缘外,其余都属于增上缘,另外再加上一个等无间缘,那眼识就有十缘了。耳识除了光明。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均除了光明和空间。意识要五缘,第七识要三缘,第八识要四缘,可以意推而知。总言之:凡是心法,一定要种子、境界、次第,以及其他的帮(P055)助,这叫做增上缘。

以上四缘的意义明白了之后,再来说到无果,什么理由呢?就是说:设若因中有果,那就不要其余的三种缘。设若缘中有果,那又用不着因,因中既然没有果,缘中也是没有果,因缘中既然都没有果,果是对因说的,既然没有果,也就没有因缘。因、缘、果,三法都没有,那不是空是什么?所以说:如是一一中无,和合中亦无,云何得言果从缘生?

【复次:若果缘中无,而从缘中出,是果何不从,非缘中而出?若谓果、缘中无,而从缘生者,何故不从非缘生?二俱无故。是故无有因缘能生果者。果不生故,缘亦不生,何以故?以先缘后果故。缘果无故,一切有为法空;有为法空故,无为法亦空;有为、无为空故,云何有我耶?】

依据上面的道理,我们就可以知道:果法,在众缘中是没有的。设若果法在众缘中都是没有,你们一定要说:果法是从众缘(P056)而出,那么,为什么不说从非缘中而出呢?因为缘和非缘都是无果,要出果的话,应当一齐出才对。因这个道理,就可以知道没有因缘可以生果。果既然不生,缘也是不生。什么原因呢?因为先缘后果,没有果,当然没有缘;好像没有儿子,当然没有母亲这个名字。因缘及果,既然通同没有,那一切有为法皆空,因为一切有为法,不出因缘果三个字啊!有为法既然是空,那无为法当然也是空,因为有和无是对待的假名啊!有为法和无为法既然都空,那还有一个甚么神我不空呢?所以一空一切都是空啊!

【观相门第四

复次:一切法空。何以故?

有为及无为,二法俱无相,以无有相故,二法则皆空。

有为法不以相成。问曰:何等是有为相?答曰:万物各有有(P057)为相,如牛:以角峰垂颉,尾端有毛,是为牛相。如瓶:以底平、腹大、颈细、唇粗,是为瓶相。如车:以轮轴、辕、轭,是为车相。如人:以头、目、腹、脊、肩、臂、手、足,是为人相。如是生、住、灭,若是有为法相者,为是有为?为是无为?】

这一门完全是破相,这相的范围很宽,不但是看得见的是相,就是看不见的也是相,至正文中便知。先立宗:一切法空。何以故以下,是出因。论主说:无论是有为法,或无为法,这两种法,都是无相。因为没有相的原故,所以有为、无为二法都是空。现在来先说有为法,不是因相来成立的。

问:甚么是有为相呢?答:无论那一种物,都是各有各的相。例如牛吧!它两边有角,颈上面起包,项下面垂下来好像壶一样,尾巴上有毛,这就是牛的相状。又例如瓶:瓶底是平的,瓶肚子是大的,瓶颈是细的,(P058)瓶的唇是很粗的,这就是瓶的相状。又例如车:它是用轮,用轴,用辕,用轭,来做的,这就是车相。又例如人:它是有头、眼睛、肚子、背脊、肩头、膊臂、手脚等等,这就是人相。明白了上面的道理,那末,试问:生住异灭,设若是有为法的相状,到底是有为?还是无为呢?

【问曰:若是有为有何过?答曰:若生是有为,应有三相;若生是无为,何名有为相?若生是有为者,即应有三相,是三相,复应有三相,如是展转则为无穷。住、灭亦尔。若生是无为者,云何无为与有为作相?离生、住、灭,谁能知是生?复次:分别生、住、灭故有生,无为不可分别,是故无生,住、灭亦尔。生、住、灭空故,有为法空;有为法空故,无为法亦空,因有为故有无为,有为、无为法空故,一切法皆空。】

问:设若是有为,有甚么过咎呢?答:设若生是有为法的话,那就应当更有生住灭三相。甚么原因呢?因为有生,一(P059)定有住有灭,这样的生、住、灭,生、住、灭一直的流下去,岂不是成了无穷吗?生是这样,住、灭也是这样。

设若生是无为的话,无为怎样可以给有为作相?因为无为法,就是离开了生、住、灭,既然离开了生、住、灭,就没有了对待,谁又知道生、住、灭呢?还有一个道理:因为分别生、住、灭,才知道有生、住、灭;无为法是不可分别,所以无为法是没有生、住、灭。生、住、灭既然是空,那一切有为法都是空。有为法空,无为法那里还不空呢?因有为,才说无为;有为、无为法都空,所以一切法都是空。

【问曰:汝说三相复有三相,是故无穷,生不应是有为者,今当说:生生之所生,生于彼本生;本生之所生,还生于生生。法生时,通自体七法共生:一法,二生,三住,四灭,五生生,六住住,七灭灭。是七法中,本生除自体,能生六法;(P060)生生能生本生,本生还生生生,是故三相虽是有为,而非无穷。住、灭亦如是。】

这一段是小乘人救前面所说无穷的过失。外人问:你们大乘说生、住、灭三相,更有生、住、灭三相,所以会犯无穷的过失。但是我现在又有一种说法:虽然是有为,然而不会犯无穷过。这道理是怎样说法?就是每一法生时,都能有七法:即如第一是为法体,第二是为本生,第五是为生生。他说:生生能够生本生,反过来本生又来生生生,这样,互相而生,就不会无穷。生是这样,住和灭也是这样。就是本住住住住,住住又能住本住。本灭灭灭灭,灭灭又能够灭本灭。

【答曰:若谓是生生,还能生本生,生生从本生,何能生本生?若谓生生能生本生,本生不生生生,生生何能生本生?若谓是本生,能生彼生生,本生从彼生,何能生生生?若谓本生(P061)能生生生,生生生已还生本生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生生法应生本生,是故名生生,而本生实自未生,云何能生生生?】

这是大乘破小乘的话:就是说:设若你说:生生、还能够生本生,那不过是一个笑话罢了!因为生生是从本生来生的,为甚么又能够生本生呢!岂不是父亲生儿子,儿子又倒过来生父亲吗?所以说:若谓生生能够生本生,如果本生不生生生的话,那生生又怎样能够生本生呢?设若又说:本生能够生彼生生,那更是笑话,本生是从生生生出来的,怎样又能够生出生生来呢?设若你又说:本生是能够生出生生,生生生了之后,所以还来生本生,那也是不对,甚么原因呢?生生的法则,应当生本生,所以才叫做生生;然而本生自己还没有出世,怎样又能够生出儿子呢?那岂不是一个大笑话!

【若谓生生生时,能生本生者,是事亦不然。何以故?是生生(P062)生时,或能生本生,生生尚未生,何能生本生?是生生生时,或能生本生,而是生生自体未生,不能生本生。若谓是生生生时,能自生,亦生彼;如灯然时,能自照,亦照彼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灯中自无闇,住处亦无闇,破闇乃名照,灯为何所照?灯体自无闇,明所住处亦无闇。若灯中无闇,住处亦无闇,云何言灯自照,亦能照彼?破闇故名为照,灯不自破闇,亦不破彼闇,是故灯不自照,亦不照彼;是故汝先说灯自照亦照彼,生亦如是,自生亦生彼者,是事不然。】

设若说:生生正生的时候,所以能够生本生,这话是不对的!甚么原因呢?就是说:如果生生已经生出来了,或者能够生本生;现在生生自己尚且没有,怎样可以生本生呢?你们看见过:母亲尚且还没有出世,就会生儿子的奇事吗?

恐怕外人又转救:生生正生的时候,能自生,又能生他。这(P063)意思恐怕不容易懂,所以来说一个譬喻:好像一盏灯正点起了的时候,一方面能照自己的灯,同时又能照人和照物,这不是自照、照彼吗?这譬喻用得适当不适当呢?当然不适当!怎样知道呢?试看论主先破了他举的喻,那法当然就不能成立。

你说照灯,灯是以明为义,我只听到人家说:灯光只照暗,没有听见人家说:灯光可以照明啊!要知道:灯的本体不是暗,就是明的处所当然是没有暗,设若灯的自体没有暗,明的处所也没有暗,你怎样可以说:灯能自照,又能照彼呢?因为破闇才叫做照,现在灯本身上没有暗,所以不能照自,明的处所也没有暗,所以也不能照彼,所以你说的:灯能自照,又能照彼,是不对的,这道理明白了的话,那末,生也是一样,你说生生,能生自己,又能生本生,是没有这件事。

【问曰:若灯然时能破闇,是故灯中无闇,住处亦无闇。答曰:(P064)云何灯然时,而能破于闇?此灯初然时,不能及于闇。若灯然时不能到闇,若不到闇,不应言破闇。复次:灯若不及闇,而能破闇者,灯在于此间,则破一切闇。若谓灯虽不到闇,而力能破闇者,此处然灯,应破一切世间闇,俱不及故。而实此间然灯,不能破一切世间闇,是故汝说灯虽不及闇,而力能破闇者,是事不然。复次:若灯能自照,亦能照于彼,闇亦应如是,自蔽亦蔽彼。若谓灯能自照亦照彼,闇与灯相违,亦应自蔽亦蔽彼。若闇与灯相违,不能自蔽,亦不蔽彼,而言灯能自照亦照彼者,是事不然,是故汝喻非也。】

问:灯正点起了的时候,能够破闇,暗破了之后,我也知道:灯中没有暗,灯照的处所也没有暗。答:你这才是一个大笑话!怎样可以说:正点灯的时候,而能够破暗呢?甚么理由呢?因为灯最初才点的时候,这灯上的光,还没有及到暗,设若初点灯时,不能到暗的地(P065)方,既然灯光没有到暗,那就不应当说破暗。

再来说说:假定你一定要说:灯光虽然是不及于暗,然而又能够破暗,那么,灯在这里,岂不是能破全世界上一切的暗吗?设若你又说:灯光虽然是没有到暗的地方,然而它的力能够破暗的话,那么,此处然灯,应当能破一切世界上的暗啊!然而这里点灯,不能够破一切世界上的暗,所以你说的:灯光虽然是没有到暗,而力能够破暗的话,是不对的。

还有:设若灯能够照自己,又能够照其他的东西,那么,暗也是一样,应当能够障蔽自己,也能够障蔽一切。设若灯光同黑暗是相违的,黑暗既然不能够障彼、障自,那你说的灯光,能够自照、照他,也是不对,所以你说的譬喻是用不着的。

【如生能自生亦生彼者,今当更说:此生若未生,云何能自生?若生已自生,已生何用生?此生未生时,应若生已生,(P066)若未生生。若未生而生,未生名未有,云何能自生?若谓生已而生,生已即是生,何须更生?生已更无生,作已更无作,是故生不自生。若生不自生,云何生彼?汝说自生亦生彼,是事不然。住、灭亦如是。】

前面先破能例的喻,现在来破所例的法。所以说:你前面所说的那个生,能自生又能生彼,现今再来说说:试问:你这一个生,设若还没有生起的时候,怎样能够自生呢?假定说已经生自生了,那么,已生、用不着再生了。就是说:这个生未生的时候,还是生了之后再生?还是没有生才生?设若你说:是没有生才生,要知道:未生、就叫做未有,未有怎样能够自生呢?假定你又说:是生了之后才生的。如果生了之后,那就是生,又何必再生做甚么?因为生了用不着再生,好像作东西一样,作过了用不着再作,所以这个生,是不能自生,设若自己(P067)都不能生,又怎样可以生彼呢?好像:自己尚且都不能生存,还能够保护别人生存吗?所以你说:能自生又能生彼,那能有这件事呢?生既然是这样,那住和灭的道理,也可照这样推知啊!

【是故生、住、灭是有为相,是事不然;生、住、灭有为相不成故,有为法空。有为法空故,无为法亦空。何以故?灭有为,名无为涅槃,是故涅槃亦空。复次:无生、无住、无灭,名无为相;无生、住、灭则无法,无法不应作相。若谓无相是涅槃相,是事不然。若无相是涅槃相,以何相故,知是无相?若以有相知是无相,云何名无相?若以无相知是无相,无相是无,无则不可知。】

现在把上面所说的有为法,来作一结论:所以说:是故生、住、灭,你们把它当作有为相,是不对的。生、住、灭说它是有为相既然不成,那有为法就是空,有为法既然是空,无为法当然也是空,甚么原因呢?因为把有为法灭掉了,才叫做无为的涅槃。因为(P068)既然没有有为,所以无为的涅槃,也是没有。

还有一种说法:就是没有生、住、灭,才叫做无为相。那么,既然没有生、住、灭,当然是无法,无法的东西,就不应当作相。设若你说:无相可算是涅槃相,那也是不对。假定说:无相就是涅槃相的话,那么,请问你用甚么相,可以知道涅槃是无相呢?设若你是因有相而知无相,那么,有相是有相状的,怎样叫做无相呢?设若因无相而知道是无相,无相就是无,无就是不可知的事相啊!

【若谓如众衣皆有相,唯一衣无相,正以无相为相故,人言取无相衣,如是可知无相衣可取;如是生、住、灭是有为相,无生住灭处,当知是无为相,是故无相是涅槃者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生、住、灭种种因缘皆空,不得有有为相,云何因此知无为?汝得何有为决定相,知无相处亦无为?是故汝说(P069)众相衣中无相衣,喻涅槃无相者,是事不然。又衣喻,后第五门中广说。是故有为法皆空;有为法空故,无为法亦空;有为、无为法空故,我亦空;三事空故,一切法皆空。】

现在来说一个譬喻:设若你说:好像在许多衣服里面,都是有牒纹的,叫做有相衣;里面唯有一件没有牒纹的,就叫做无相衣。正是因为这一件衣服没有牒纹的相,所以人家说:拿无相衣来!因为这个原故,就可以知道无相衣是可以取的。这譬喻明白了,就可以知道:有生、住、灭,既然是有为,那么,无生、住、灭,应当知道是无为,是故无生、住、灭,是涅槃对不对呢?当然是不对。怎样知道它是不对呢?因为我在前面说过了生、住、灭,用种种理由,可以证明它是空,根本上就没有有为相,有为相既然没有,怎样可以因有为而知道无为呢?我真真倒要来请问你一下:你得到甚么有为法的决定相,而知道无相处是无为呢?所以你前面说的在众相衣中有一件无相(P070)衣,用它来譬如涅槃的无相,是不可以的。所以知道:一切有为法都是空的,有为法既是空,无为法当然也是空,有为和无为通同都空了,还有甚么我不空吗?有为、无为、我,三件事都空,一切法当然是空。

【观有相无相门第五

复次:一切法空。何以故?

有相相不相,无相亦不相;离彼相不相,相为何所相?

有相事中相不相,何以故?若法先有相,更何用相为?复次: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,则有二相过:一者先有相,二者相来相。是故有相事中相无所相。无相事中相亦无所相,何法名无相,而以有相相?如象有双牙,垂一鼻,头有三隆,耳如箕,脊如弯弓,腹大而垂,尾端有毛,四脚粗圆,是为象相。若离是相,更无有象可以相相。如马竖耳,垂??,四(P071)脚同蹄,尾通有毛,若离是相,更无有马可以相相。如是有相中相无所相,无相中相亦无所相;离有相、无相,更无第三法可以相相,是故相无所相。】

这第五门是观察有相和无相,都是没有的。本论唯一的主张:就是一句话:一切法空而分做十二门的理由,来说明空的所以罢了。所以先征问:何以知道一切法空的原故?就是说:如果这一法是有相,既然已经有了相,当然用不着再有相;如果这一法本来就是无相,好像:龟无毛,兔无角一样,既然是无相法,当然不能再加上甚么相。试问:离开了上面这两种:有相和无相,要怎样再成一个甚么相呢?

以下是用长行来解释这偈颂的。我说有相的事物中,再不能加相,是甚么原因呢?因为:这件事物上已经先有相,试问:更用相做甚么?我们再来研究:设若这有相的事物中,再加上一个相,那就会(P072)生出两种过失;一种是先有的相,一种是后加的相。所以有相之中再加相,是不合乎道理。

有相之中无所相我已经懂了,然而无相之中总可以有所相吧?无相之中也不能有所相,甚么原故呢?试问:你有看见过那一种无相法上有所相呢?好像一只象吧!因为它有两个长牙,一个很长的鼻子垂下来,头顶上有三个包,耳朵好像畚箕一样,背脊同弓一样的弯弯,肚子很大的也垂下来了,尾巴上有许多毛,四只脚很粗大而圆的,这就是象的相啊!试问:设若离开了上面这许多相,那里还有一个象的相可以去相吗?再好像一匹马吧!马的耳朵是竖起来的,两边的鬘是分开来垂下去,四只脚同蹄以及尾巴通同有毛,设若离开了这许多相,还有一匹马的相可以去相吗?因此,无论有相中是无所相,无相中也是无所相,试问:离开了这有相和无相,再没有第三法可以做所相啊!所以一切法上决定没有甚么所相。(P073)

【相无所相故,可相法亦不成。何以故?以相故知是事名可相。以是因缘故,相、可相俱空;相、可相空故,万物亦空。何以故?离相、可相,更无有物。物无故,非物亦无;以物灭故名无物,若无物者,何所灭故名为无物?物、无物空故,一切有为法皆空;有为法空故,无为法亦空;有为,无为空故,我亦空。】

我们要知道:要先有物,然后才可以说是有相。反过来也可以说:相既然都没有,那么,这东西也是没有。甚么原因呢?因为有相,所以才知道这件东西是可以相的。现在因为相既然没有,所以可相的物体也是没有,二者皆空。相同可相的物体都空,所以一切万物皆空。甚么理由呢?因为一切万物有的话,都不能离开相和可相;如果离开了相和可相,当然就没有物。物既然没有,非物也是没有;因为物灭了,所以才叫做非物;设若物(P074)都没有,那说甚么灭,既无物灭,说甚么无物?物和无物都空,所以一切有为法都空。有为法既然是空,无为法也是空,因为是对待得名的啊!有为、无为都空,那里还有甚么我不空呢?

【观一异门第六

复次:一切法空。何以故?】

如果我们用智慧去过细观察一下:就可以知道体用和心法都不是一、异。因为:体是体,用是用,怎样可以说它是一?体不离用,用不离体,也不能说它是异。心和万法的道理,也是一样的意思。为甚么要说它是非一非异呢?其目的就是要说一切法都是空。理由就在下面说明。

【相及与可相,一异不可得,若无有一异 是二云何成?是相、可相,若一不可得,异亦不可得;若一、异不可得,是二则不成,是故相、可相皆空。相、可相空故,一切法皆(P075)空。】

相、是相状,可相、是物,相和物是一吗?当然不是;那么,相和物是异吗?譬如白纸,纸和白是两样吗?当然也是不对!结果,一也不对,异也不对,所以相状和物都是空啊!相状和事物都是空,所以一切法都是空。

【问曰:相、可相常成,何故不成?汝说相、可相一、异不可得,今当说:凡物或相即是可相,或相异可相,或少分是相,余是可相。如识相是识,离所用识更无识;如受相是受,离所用受更无受,如是等相,即是可相。】

外人看见论主说:相和物,一、异都不对,心里有一点不服气,所以论主说一、异都不能成,外人偏偏要说一、异都可成。现在先说相和物是一的例子。例如:识的分别相,和识的体,你能够说(P076)它不是一吗?试问:离开了分别的功用,还有甚么识的体相呢?又例如受也是一样。试问:离开了领纳的功用,那里还有甚么受的体相呢?把上面两个例子看过了之后,就可以知道:相和事物是一个啊。

【如佛说灭爱名涅槃,受是有为有漏法,灭是无为无漏法;如信者有三相,乐观近善人,乐欲听法,乐行布施,是三事身、口业故,色阴所摄;信是心数法故,行阴所摄,是名相与可相异。】

上面举的例子是证明相和事物是一,现在要举过例子来说明相和事物是异。例如佛平常对我们所说的:要灭除了爱才叫做涅槃,因为爱是生灭的染污法,涅槃是不生灭的清净法,所以爱和涅槃绝对是异。又好像一个有信心的人一样,他一定有三种相来表示他的信心:一、他喜欢去亲近良师善友的善知识,二、他一定是喜欢听闻正法,三、他更喜欢布施救济穷苦的人。因为知道亲近善人,可以得到教训:听闻正法,可以得开智慧;布施穷苦,可以得增福报。然而这三(P077)事是属于身、口的色阴所摄,而信心是在行阴中善心所里面所摄,可见相和事体也是异。

【如正见是道相,于道是少分;又生、住、灭是有为相,于有为法是少分,如是于可相中少分名相。是故或相即可相,或相异可相,或可相少分为相;汝言一、异不成故,相、可相不成者,是事不然。】

现在拿正见来做比例:好像有正知、正见的人,就是道的相。甚么原因呢?因为道有八种,所谓:八正道。然而正见是八正道之一,所以叫做少分。还有,生、住、异、灭也是有为法的表相,然而有为法的范围很大,无论是色法、心法、心所法,乃至不相应行法,都是属于有为法,现在生、住、异、灭是属于不相应行法里面一少部分,所以也叫做少分。这样说起来:在事物中有少分的相,也可以叫做相。因为这种原故:或相和事物是一,或相和事物是异,或事物中有少分的相,你们一定要说:一、(P078)异都不成,所以相和可相的事物也都不成,我们以为是不对。

【答曰:汝说或相是可相,如识等;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以相可知名可相,所用者名为相,凡物不能自知,如指不能自触,如眼不能自见,是故汝说识即是相可相,是事不然。复次:若相即是可相者,不应分别是相是可相;若分别是相是可相者,不应言相即是可相。复次:若相即是可相者,因果则一。何以故?相是因,可相是果,是二则一;而实不一,是故相即是可相,是事不然。】

这是论主破他们所说的相和可相是一的不对。甚么理由呢?因为相是可以知道的,所以叫它是可相的话,就是因为有能相,才知道有可相的境界。所用者是相,所以你说相和可相是一,当然不对。还有,设若相和可相是一的话,那么,又何必分别这是相,那是可相呢?如果你一定要分别这是相,那是可相的话,那就不可说两个是一啦!还有,你一定要说是一,(P079)那就变成了因果是一,因为相是因,可相是果,你说相就是可相,所以因果就应当是一,然而事实上并不是一,所以你们说:相就是可相的事物,当然是不对。

【汝说相异可相者,是亦不然。汝说灭爱是涅槃相,不说爱是涅槃相;若说爱是涅槃相,应言相、可相异,若言灭爱是涅槃相者,则不得言相可相异。又汝说信者有三相,俱不异信,若无信则无此三事,是故不得言相可相异。又相可相异者,相更复应有相,则为无穷。是事不然,是故相可相不得异。】

再说:你说相和可相是一,固然是不对;就是说相和可相是异,也是不对!甚么原因呢?因为你说灭除了爱才是涅槃的义相,你不是说:爱就是涅槃相。如果说爱就是涅槃相,应当说相和可相的事物是异,设若说灭爱就是涅槃相,那就不可以说相和可相是异。这段文里面,有一个字你若是明白了,你才可以全盘明白,那一个字呢?就是灭爱的灭字,这灭(P080)就是涅槃,这灭既然就是涅槃,那灭的相,和涅槃的可相,怎样可以说相和可相是异呢?还有,你不是说:信者有,亲近知识,听闻正法,欢喜布施这三相,要知道这三相是不能离开信啊!因为有信的人,才有这三相,如果没有信的人,是决定没有这三相,所以三相和信不能说是异。还有,相和可相如果一定说它是异的话,那么,相中更有相,这样一来,岂不是会犯无穷的过患吗?那是不对,因此,相和可相的事物,决定不能说是异物。

【问曰:如灯能自照亦能照彼,如是相能自相,亦能相彼。答曰:汝说灯喻,三有为相中已破。又自违先说,汝上言相可相异,而今言相自能相,亦能相彼,是事不然。又汝说可相中少分是相者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此义或在一中,或在异中,一异义先已破故,当知少分相亦破。如是种种因缘相、(P081)可相,,一不可得,异不可得,更无第三法成相、可相,是故相、可相俱空。是二空故,一切法皆空。】

现在先拿一个比喻来说:好像灯一样:能自照又能照人。论主说:这个比喻用得不对,因为灯的譬喻,在前面三有为相中已经破过了!同时,也是违背你自己所说的话,因为你上面说相和可相是异,现在为甚么又说相和可相是一呢?

纵然你说可相中有少分相,也是不对,甚么原因呢?因为相和可相,无论是一或是异在前面都破过了,所以你说可相中有少分相也是不对。

这样说来,上面所说过的种种因缘,可以知道相和可相,无论是一或是异,都是不对,除此一、异之外,更没有第三法可以成立啊!所以知道相和可相都是空,相和可相既然都是空,所以一切法当然是空,因为一切法不出相和可相啊!(P082)

【观有无门第七

复次:一切法空。何以故?有无一时不可得,非一时亦不可得,如说:

有无一时无,离无有亦无,不离无有有,有则应常无。

有无性相违,一法中不应共有,如生时无死,死时无生,是事中论中已说。若谓离无,有有无过者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离无云何有有?如先说: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,如阿毗昙中说:有与无常共生。无常是灭相,故名无。是故离无,有则不生。若不离无常,有有生者,有则常无。若有无常者,初无有住,常是坏故;而实有住,是故有不常无。若离无常,有有生者,是亦不然,何以故?离无常,有实不生。】

有无两种范围很宽,一、有色无色,二、有见无见,三、有对(P083)无对,四、有果无果,五、有相无相,六、有漏无漏,七、有为无为,八、有明无明,九、有性无性,十、有生无生等此中所明的,单说:有、是指生住;无、是指异灭。

现在再来说说:一切法都是空的。怎样知道呢?因为:有和无同一时固然是不可以,就是异时也是不可以。先举出颂文,然后用长行再来解释;他告诉我们:有、无相违互相破,有、无相对不可离。第一:有和无这两种体性,是互相违背的。因为一法中,有和无不能同时共有,这道理很容易明白:好像生的时候,当然不是死,死的时候也不是生,这道理在中论上已经说过了。设若你说:离开了无,可以有有,没有过咎的话,那是不对的。甚么原因呢?离开了无,那里有有呢?因为有和无是相对的。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一回: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,好像在阿毗昙论里面说的:有和无常是相对法,因为无常是灭相,所以灭有才叫做无常。如果离开了无,有也就没有;如果不是离开了无常,有一个有(P084)生起来的话,那这个有就没有对待,没有对待的有,那是常无,若是常无,也就没有住,因为常无,那里有甚么住呢?但事实上是有住,所以有不是常无,设若离开了无常,有一个有生起来的话,是不对的!甚么原因呢?就是离开了无常,就没有有生起来啊!

【问曰:有生时,已有无常而未发,灭时乃发,坏是有。如是生、住、灭、老、得,皆待时而发。有起时,生为用,令有生;生灭中间,住为用,持是有;灭时,无常为用,灭是有;老变生至住,变住至灭;无常则坏;得常令四事成就;是故法虽与无常共生,有非常无。】

这一段文,是外人救前面所破之义。假定外人有这样一个问:有生时,已经就有了无常,不过没有发现而已;一到了灭的时候,乃发现了坏是有。明白了这个道理,所以生、住、灭、老、得,不过是待时而发罢了。有起来了的时候,就有生的作用,所以令有生;如果(P085)在生和灭的两中间,那是以住为用,就是保持这个有;一到了灭的时候,那就是以无常为用,就是把这个有灭掉了。老是由生而变至住,又由住而变至灭,一到了无常的时候,那就完全把有坏掉了。至于得,那是常令生住异灭四事成就,所以一切法虽然是与无常共生,但是这个有,而不是常无。这一段,是以体虽同时,而用是前后来救破。

【答曰:汝说无常是灭相,与有共生,生时有应坏,坏时有应生。复次:生灭俱无。何以故?灭时不应有生,生时不应有灭,生灭相违故。复次:汝法无常与住共生,有坏时应无住,若住则无坏,何以故?住坏相违故。老时无住,住时无老。是故汝说生、住、灭、老、无常、得,本来共生,是则错乱。】

这一段是破救,答覆前面的话:你们说:无常是灭相,同生相是同时共生,那么,生的时候就应当有坏,坏时也应当有生,因为你说生灭可以同时啊!这样一来,生也不成生,灭(P086)也就不成灭了!甚么原因呢?因为:灭时不应当有生,生时也不应当有灭,生和灭这两个东西是互相违背啊!还有,你们又说:无常的东西和住又是共生,因为无常就是坏,坏和住是相反的,所以有如果是坏了的时候,当然是没有住,设若在住的时候,也还没有坏,甚么原因呢?因为住和坏这两件东西,也是互相违背的啊!如果一变了老相,那当然不会像从前那样照常的安住,如果是住的时候,那就没有变成老相,所以你们所说的生、住、灭、老,无常和得都是同时共生,决没有这种道理,那是错乱的。

【何以故?是有若与无常共生,无常是坏相,凡物生时无坏相,住时亦无坏相,尔时非是无无常相耶?如能识故名识,不能识则无识相;能受故名受,不能受则无受相;能念故名念,不能念则无念相;起是生相,不起则非生相;摄持是住相,(P087)不摄持则非住相;转变是老相,不转变则非老相;寿命灭是死相,寿命不灭则非死相;如是坏是无常相,离坏非无常相。若生住时,虽有无常,不能坏有。后能坏有者,何用共生为?如是应随有坏时,乃有无常。是故无常虽共生,后乃坏有者,是事不然。如是有、无、共不成,不共亦不成,是故有、无空。有、无空故,一切有为空;一切有为空故,无为亦空;有为、无为空故,众生亦空。】

这一段说明有无不能同时。甚么原故呢?因为有设若有无常共生的话,然而无常是坏的意义,凡物正生的时候,还没有破坏,就是正在住的时候,也还没有破坏,这生住的时候,岂不是没有无常相吗?好像能够认识才叫做识,如果不能认识,那就没有识相。能领纳才叫做受,如果不能领纳,也能叫做受吗?就是因为心里面能够起念,不能念那就没(P088)有念相。所以起是生的相,不起就没有生相;能够摄持不失,才叫做住相,如果不能摄持的话,那当然不能够叫做住相。有转变是老的现相,不转变那就不是老相;一到了寿命灭时才叫做死相,寿命还没有灭,当然不叫做死。知道了上面这许多比例,也可以知道坏就是无常的表相,离开了坏相,那里还有甚么无常相呢?

设若你又说:生和住的时候,虽然是有无常,在当时不能坏有,将来能够坏有的话,那就用不着说生、住、灭是共生,这样应当说:随便甚么时候凡有坏时就有无常,所以你们小乘人说:无常虽然是共生,不过是以后会坏有的话,是不合乎道理。依照上面的道理说起来,无论你说是有无共生,或是有无不共生,都是不能成立,所以有、无皆空。有和无既然都是空,那么,一切有为生灭法,当然是空,有为法既然都空了,那无为法也就没有对待了!有为和无为统通都空了,而众生当然(P089)也空。

【观性门第八

复次:一切法空。何以故?诸法无性故。如说:

见有变异相,诸法无有性,无性法亦无,诸法皆空故。

诸法若有性,则不应变异,而见一切法皆变异,是故当知诸法无性。复次:若诸法有定性,则不应从众缘生;若性从众缘生者,性即是作法;不作法不因待他名为性,是故一切法空。】

要知道十二门论的目的,和中论百论一切般若经是相同的,无非要我们了达一切法是空,然而所说的方法不同,所以有各式各样的说法,现在这一门是用般若的智慧,去觉察一切法的本性是怎样?所以最后的结论是空。

先说一首颂的宗旨,然后用长行来解释。论主说:宇宙万有,森罗万象,形形色色的一切法,设若真有一个固定常恒不变的体性,那么,就(P090)不应当有成、住、坏、空生、老、病、死生、住、异、灭花开花谢、沧海桑田的变异性,然而在事实上,我们明明白白看见一切法是有变异,由此,我们就可以知道:一切法是无性啦。再说:设若一切法如果有一个固定不变异的东西,那么,一切法就不应当从众多因缘所生的。反过来说:一切法如果是从众多因缘所生的话,那这体性是有为所作的东西;因为,如果不是有为所作的东西,那就用不着等待其他的东西来帮助,然后才来立这个假名。现在我们知道一切法都是众缘成就,所以同时也知道一切法都是空,因为佛学上有一句术语缘生性空啊!

【问曰:若一切法空,则无生无灭;若无生灭,则无苦谛,若无苦谛,则无集谛;若无苦、集谛,则无灭谛;若无苦灭,则无至苦灭道;若诸法空无性,则无四圣谛。无四圣谛故,亦无四沙门果;无四沙门果故,则无贤圣。是事无故,佛、法、僧亦无,世间法皆亦无,是事不然,是故诸法不应尽空。】

这一段是外人责论主:若说一切法都是空,即是断灭见,一切佛(P091)法也都破坏了!所以问:设若一切都是空的话,那么,生和灭也就没有了!生灭如果没有,那佛说的苦谛当然也是没有。没有苦的果,那里有苦的因?苦果苦因既然都没有,当然无所谓灭,没有灭谛,也用不著有道。设若照你说:一切法都是空无自性,那里还有甚么四圣谛呢?四圣谛的法尚且没有,还说甚么四沙门的圣果呢?没有圣果,那一切贤、圣也都没有了,这样一来,佛、法、僧没有,世间法也没有,这成个甚么话,所以你们主张一切法都是空是不对的。

【答曰:有二谛:一、世谛,二、第一义谛。因世谛,得说第一义谛,若不因世谛,则不得说第一义谛;若不得第一义谛,则不得涅槃。若人不知二谛,则不知自利、他利、共利。如是若知世谛,则知第一义谛;知第一义谛,则知世谛。汝今闻说世谛,谓是第一义谛,是故堕在失处。诸佛因缘法,名(P092)为甚深第一义,是因缘法无自性故,我说是空。】

外道邪见虽多,然而不出断常二见,不是说有,即是说空,佛法是即有明空故非常,即空明有故非断,所以二谛才是中道。世谛、即世俗人共同知道的;第一义谛、是佛菩萨才知道的。怎样叫做即世谛而明第一义谛呢?就是说:宇宙万有,所见的事物,虽是有,而是幻有、假有;不是实有、真有;因为一切有为法,都是因缘所成,既是因缘,所以性空;法法缘生,法法性空,缘生、是世俗谛,性空、是第一义谛,缘生不碍性空,而性空不碍缘生;所谓:二谛融通,非空非有,即是中道妙谛;虽万行齐修,而悟达一法不可得,此与凡夫执着实有不同;虽一法不可得,而不妨万行齐修,此与外道断灭邪见不同,除此两端,方称正法。此一段文,研究者可再三细读,方能得大受用。(P093)

【若诸法不从众缘生,则应各有定性五阴,不应有生灭相五阴,不生不灭,即无无常;若无无常,则无苦圣谛。若无苦圣谛,则无因缘法集圣谛。诸法若有定性,则无苦灭圣谛,何以故?性无变异故。若无苦灭圣谛,则无至苦灭道。是故若人不受空,则无四圣谛。若无四圣谛,则无得四圣谛;无得四圣谛,则无知苦,断集,证灭,修道,是事无故,则无得四沙门果;无四沙门果故,则无得向者;若无得向者,则无佛;破因缘法故,则无法;以无果故,则无僧;若无佛、法、僧,则无三宝。若无三宝,则坏世俗法,此则不然,是故一切法空。】

这一段是大乘家申说之理:就是说:假定一切法,不是从众缘生的话,那就应当每一法各各有一定不可改变决定的体性;一切法设若有决定体性的话,那就没有苦谛;苦谛,为甚么又要称它是圣谛(P094)呢?因为是圣人所亲证,也就是圣人所说,所以四种都叫做圣谛。如果没有苦谛的果,当然也没有感苦果的因集谛。苦果和苦因都没有,那也就没有灭谛。一切法设若是决定有性,是不可改移的话,那也就用不着灭苦集之道了!

所以,如果不接受空的道理,那就没有苦、集、灭、道四圣谛,四谛法既然没有,那还说甚么得?无得、也就无果;无果、也就无佛;无佛、亦无法;无法、亦无僧;佛、法、僧三宝都没有了,那世俗谛就破坏了!有没有这种道理呢?所以要相信一切法是空。

【复次:若诸法有定性,则无生、无灭、无罪、无福,无罪福果报,世间常是一相,是故知诸法无性。若谓诸法无自性,从他性有者,是亦不然,何以故?若无自性,云何从他性有?因自性,有他性故。又他性,即亦是自性,何以故?他性即(P095)是他自性故。若自性不成,他性亦不成;若自性、他性不成,离自性、他性,何处更有法?若有不成,无亦不成。是故今推求无自性、无他性,无有、无无故,一切有为法空。有为法空故,无为法亦空;有为、无为尚空,何况我耶?】

我们再来说说:设若一切法有一定不可改移体性的话,那当然也就没有甚么生灭罪福果报,这样一来,世间岂不是变了恒常和一相吗?恐怕没有这种道理吧?所以,应当知道一切法是没有固定的体性啊!

设若又转过来说:一切法、自性虽然是没有,然而有他性,对不对呢?也是不对!怎样知道不对呢?因为自、他是相对的,自性既然没有了,就没有相对的,所以不能立他性。

还有一层道理:在我这边说是他,如果在他那边还是说自,这个道理很容易知道,所以,自性没有,他性也是没有。

设若自性、他性都没有,离开了这两种之外,那里还有第三件东(P096)西呢?所以,有和无都不能成立。因此,自性和他性,有和无,都是空;有为法既然是空,那无为法,以及我相、法相,更不必谈了。

【观因果门第九

复次:一切法空。何以故?诸法自无性,亦不从余处来。如说:

果于众缘中,毕竟不可得,亦不余处来,云何而有果?

众缘若一一中,若和合中,俱无果,如先说。又是果不从余处来,若余处来者,则不从因缘生,亦无众缘和合功。若果众缘中无,亦不从余处来者,是即为空。果空故,一切有为法空;有为法空故,无为法亦空;有为、无为尚空,何况我耶?】

这一门是观察因果,最后都是不可得,所以先立宗,次申理。本论的宗旨,就是一切法空。然而理、是有多方面的,此门所说的理,就(P097)是诸法自己没有实体,无实体、就是无自性;不从余处来,就是无他性。所以说:果在众缘中,究竟是不可得的;也不是从别处来的,所以结论:云何而有果呢?每一法的自身,叫做果;对另外一法,能够帮助他,叫做缘。连自身尚且不可得,还说甚么帮助别人呢?所以说:众缘中,设若一样一样拆散了固然是没有果,就是把许多和合起来,也是没有果;在前面已经说过了。同时,还要知道这果也不是从余处来的,设若是从余处来的话,那就不是从因缘所生,也就没有众缘和合的功能;设若这果法,众缘中没有,余处也没有,这明明是空。果法如果是空,那么,一切有为法当然是空;有为法既空,无为法也是空,因为没有对待了;有为法和无为法都空了,还可以说有我吗?

【观作者门第十

复次:一切法空。何以故?自作、他作、共作、无因作,不(P098)可得故。如说:自作及他作,共作无因作,如是不可得,是则无有苦。

苦自作不然,何以故?若自作即自作其体,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,如识不能自识,指不能自触,是故不得言自作。】

这一门重要的就是研究有没有创造宇宙人生的一个能作的人。如果是有的话,试问:是自己作自己呢?还是他人来作自己呢?或是自他来共作呢?还是无因无缘忽然间作出来的呢?下面虽然开出了四法,其实只要一个自作不成,其他三种作就可以例知了。

现在先来研究自作不成;怎样知道自作不成呢?设若是自作的话,就有三种过患:一、若已经有了自体,那又何用更作呢?二、若自体尚未有,怎样能够作呢?三、纵然有自体,则其所作者应非自己,甚么原因呢?好像眼识不能识自己的眼识,手指不能触自己的手指,所以无论怎样不可以说自己能作自己。(P099)

【他作亦不然,他何能作苦?问曰:众缘名为他,众缘作苦故,名为他作,云何言不从他作?答曰:若众缘名为他者,苦则是众缘作;是苦从众缘生,则是众缘性,若即是众缘性,云何名为他?如泥瓶,泥不名为他;又如金钏,金不名为他;苦亦如是,从众缘生故,众缘不得名为他。复次:是众缘,亦不自性有,故不得自在,是故不得言从众缘生果。如中论中说:果从众缘生,是缘不自在;若缘不自在,云何缘生果?】

前面说的自作既然不能成立,那么,他也不能作苦!问:众缘所生法,这众缘岂不是他吗?众缘作苦,所以叫做他作,为甚么不是他作呢?答:设若众缘叫做他的话,那么,苦是众缘作,因为苦是众缘生,那苦的本体就是众缘;苦的本体如果就是众缘,那怎样可以把众缘当做另外一个(P100)东西呢?好像泥瓶一样,瓶的本身就泥,你怎样可以把泥当做他呢?又好像金戒指一样,怎样可以把金当做外面的他呢?所以苦也是这样,苦既然是众缘所生,不能说众缘是苦外别的东西啊。明白上面举出来两个譬喻,那苦和众缘也是不能分家,同是一样的道理。

再来说说:就是众缘的本身,也是没有自性,不得自在,所以不可以说从众缘可以生果。好像中论上说过的:你们一定要说:果是从众缘所生,其实众缘本身上就是不自在!设若众缘本身既然不自在,那怎样可以说:从众缘而生果呢?

【如是,苦不从他作、自作,共作亦不然,有二过故。若说自作苦、他作苦,则有自作、他作过,是故共作苦亦不然。若苦无因生,亦不然,有无量过故。如经中说:裸形迦叶问佛:苦自作耶?佛默然不答。世尊!若苦不自作者,是他作耶?佛亦不答。世尊!若尔者,苦自作他作耶?佛亦不答。世尊!(P101)若尔者,苦无因无缘作耶?佛亦不答。如是四问,佛皆不答者,当知苦则是空。】

如是上面所说的苦,既然不是自作,又不是他作,自、他既无本体,怎样可以说是苦作?所以有过!那么,无因无缘好不好呢?既然可以无因而有,那煮沙可以成饭,压土可以出油,因为你说无因可以有苦,所以过患更多!好像在阿含经中有这样一个故事:有一天有一个外道叫做裸形迦叶的问佛上面四件事,世尊都是不睬他,这是甚么用意?在佛的本意,苦性本来是空,还说甚么地方来的呢?

【问曰:佛说是经,不说苦是空,随可度众生,故作是说;是裸形迦叶谓人是苦因,有我者说:好丑皆神所作,神常清净无有苦恼,所知所解悉皆是神,神作好丑苦乐,还受种种身;是以邪见故问佛,苦自作耶?是故佛不答,苦实非是我作。若我是苦因,因我生苦,我即无常。何以故?若法是因,及(P102)从因生法皆亦无常,若我无常,则罪福果报皆悉断灭,修梵行福报是亦应空。若我是苦因,则无解脱。何以故?我若作苦,离苦无我能作苦者,以无身故。若无身而能作苦者,得解脱者亦应是苦,如是则无解脱。而实有解脱,是故苦自作不然。他作苦亦不然,离苦何有人而作苦与他?】

问的人是小乘,同在一个意义上,有两种说法:小乘说,佛所以不答,因为他是挟邪见来问。大乘则曰:是空。所以小乘人说:佛说是经,不是说苦是空,是因为随可度的众生,故作是说。下面就是小乘人的理由:因为是裸形迦叶,他说人是苦因,是一班主张有神我的人说:无论是好是丑,都是灵魂所作,这有灵魂的神我是清净,他是没有苦恼的;所知所解通同都是神我,神我能作好、丑和苦、乐,所以还受种种身;因是邪见故来问佛,因为苦实在不是神我所作,故佛不答。(P103)

甚么意思呢?设若神我是作苦的因,因为神我既然能生苦,那么,神我当然是无常;甚么原因呢?设若这件东西,无论是作能生的因,或是从因所生的果,那都是无常,如果神我也是无常的话,那罪福果报,通同都断灭了,这样一来,修行的人,福报也就没有了!还有,设若神我是苦的因,那也就不能解脱;甚么原因呢?神我设若能够作苦,那么,离开了苦,也就没有一个能作苦的神我,因为神我自己既然是无身,无身的东西,怎样能作苦呢?设若无身真能作苦,那么,得解脱者也应当是苦,那也就没有得解脱的人,然而实在是有得解脱的人,所以若说苦是自作当然是不对。

自作苦既然不对,他作苦也是不对,因为离开了自,那里有一个甚么人来作苦给他呢?

【复次:若他作苦者,则为是自在天作,如此邪见问,故佛亦(P104)不答。而实不从自在天作。何以故?性相违故。如牛子还是牛;若万物从自在天生,皆应似自在天,是其子故。复次:若自在天作众生者,不应以苦与子,是故不应言自在天作苦。】

再说:设若说苦是他所作的,那就是自在天所作了,这样的邪见来问佛,所以佛不答。而实实在在不是从自在天所作,甚么原因呢?因为自在天的相,和众生的相,形状是不同啊!好像牛子还是牛的相,若万物一定是从自在天所生的话,那应当和自在天相貌无大分别,因为众生是自在天的儿子啊!

还有,设若一定是自在天作的话,那就不应当给苦加在儿子身上,因此,不应当说苦是自在天所作。

【问曰:众生从自在天生,苦乐亦从自在所生,以不识乐因,故与其苦。答曰:若众生是自在天子者,唯应以乐遮苦,不应与苦。亦应但供养自在天,则灭苦得乐,而实不尔,但自(P105)行苦乐因缘,而自受报,非自在天作。】

问:众生从自在天生,所以苦和乐也就是自在天所生,但是因为众生不知道乐因,所以自在天给苦与众生。答:真是岂有此理!设若众生是自在天的儿子,那做父亲的人,但应当代儿子除苦赐乐,不应当给苦与众生。同时,也就应当供养自在天,就可以灭苦得乐,然而在事实上又不是这样,完全是由自己作恶受苦报,作善受乐报,与自在天有甚么关系?

【复次:彼若自在者,不应有所须,有所须自作,不名自在;若无所须,何用变化作万物,如小儿戏?复次:若自在作众生者,谁复作是自在?若自在自作,则不然,如物不能自作。若更有作者,则不名自在。】

再来说说:如果真是自在,那就不应当要受用的物;如果要物受用,那就不叫做自在了;设若自在天不要物受用,那又何必变化(P106)这宇宙万有做甚么,岂不是和小孩游戏一样?

还有,你说:众生是由自在天所生,那么,自在天又由那一个所生呢?你不能说是由自己所生,因为世间上决定没有自己生自己的道理,假定你又说,自在天另外还有一个人来生他,那也不能称做自在了。

【复次:若自在是作者,则于作中无有障碍,念即能作。如自在经说:自在欲作万物,行诸苦行,即生诸腹行虫;复行苦行,生诸飞鸟;复行苦行,生诸人天。若行苦行,初生毒虫,次生飞鸟,后生人天,当知众生从业因缘生,不从苦行有。复次:若自在作万物者,为住何处而作万物?是住处,为是自在作?为是他作?苦自在作者,为住何处作?若住余处作,余处复谁作?如是则无穷。若他作者,则有二自在,是事不然;是故世间万物,非自在所作。】

还有一个道理:设若自在天真能够作的话,那在作的时候,(P107)就不会有所障碍,心里面一动念,就可以作成功。但是在他们自己经上说的:自在天欲作万物的时候,要先行种种苦行,才生出许多毒虫和飞鸟以及人天。因此,我们就可以知道:一切众生的苦乐,都是由各人自己善恶的业力所生,决定不是由甚么自在天修苦行所生的。

再来说说:设若自在天真能够作万物的话,那我倒要来请问一下:你住在甚么地方作的呢?这个住处是你自己作的呢?还是另外一个人作的呢?设若说:是你自己作的,那你又住在甚么地方作呢?设若你又说在别处作,那么,别处又是甚么人作的呢?这样,如果一直的推上去,那就要犯无穷无尽的过患啊!设若是别人作的话,那就有两个作者的自在天,你赞成吗?所以世间的万物,决定不是自在天所作。

【复次:若自在作者,何故苦行供养于他,欲令欢喜从求所(P108)愿?若苦行求他,当知不自在。复次:若自在作万物,初作便定,不应有变,马则常马,人则常人,而今随业有变,当知非自在所作。复次:若自在所作者,即无罪福、善恶、好丑,皆从自在作故,而实有罪福;是故非自在所作。】

还有:设若万物是自在天所作的话,为甚么还要行种种苦行来供养自在天令他欢喜,来从他求愿,如果要修苦行求他的话,那就不自在了!

还有一层道理:设若万物真是自在天所作的话,那一作就定了,再不要有变动,那么,马、永远就是马,人、永远就是人,而事实上不是这样,是随各人自己所造的善、恶所变移,因此,就可以知道:不是自在天所作,也就不自在了。

还有:设若真是自在天所作的话,那也就没有甚么罪和福,善同恶,好与丑;因为你说的:一切的一切,都是自在天(P109)所作;然而,事实上是有罪、福,善、恶,好、丑,可见不是由自在天所作。

【复次:若众生从自在生者,皆应敬爱,如子爱父,而实不尔,有憎、有爱;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。复次:若自在作者,何故不尽作乐人,尽作苦人,而有苦者,乐者?当知从憎、爱生,故不自在;不自在故,非自在所作。复次:若自在作者,众生皆不应有所作;而众生方便各有所作;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。复次:若自在作者,善恶苦乐事不作而自来,如是坏世间法。持戒修梵行,皆无所益,而实不尔;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。】

文分四段:一、众生不应不敬自在天,二、自在天不应不爱众生,三、众生用不着各各自作,四、善恶苦乐都是可以不作而来,那把因果法就破坏了!

一、设若是由自在天生的话,那众生就应当恭敬爱念自在天才(P110)对,好像儿子敬爱父母一样;而事实上不是这样,有一部分众生不敬自在天的,所以知道众生不是自在天所作。

二、众生如果真是自在天作的话,为甚么不通同作快乐的人?而事实上有许多苦人,可见自在天的心有不平等,有瞋心作苦人,有爱心作乐人,既然有苦有乐,可见众生不是自在天所作。

三、如果一切物都是自在天已经通同作好了的话,那众生的生活:衣、食、住、行的用物,不要自己再作;而事实上还是要众生各各自己操心劳力去作,可见不是由自在天一人包办。

四、如果一切的一切,真真是由自在天一人作的话,那我们众生,不作善事而快乐会来,不作恶事而苦会加害到我们身上,那世间上一切道德、伦理、法律、善恶种种行为都没有用了,就是持戒修行的好人,也就没有好处;假定真是这样,那一切的道德行为通同被破坏了,那还成了一个甚么样子的世界?而在事实上又不是(P111)这样,可见一切善、恶都是由众生自己所作,决定不是由甚么自在天所作。

【复次:若福业因缘故于众生中大,余众生行福业者亦复应大,何以贵自在?若无因缘而自在者,一切众生亦应自在;而实不尔,当知非自在所作。若自在从他而得,则他复从他,如是则无穷,无穷则无因;如是等种种因缘,当知万物非自在生,亦无有自在。如是邪见问他作故,佛亦不答。共作亦不然,有二过故。众因缘和合生故,不从无因生,佛亦不答。是故此经但破四种邪见,不说苦为空。答曰:佛虽如是说,从众因缘生苦,破四种邪见,即是说空。说苦从众因缘生,即是说空义,何以故?若从众因缘生,则无自性;无自性,即是空。如苦空。当知有为、无为、及众生,一切皆空。】

我们再来讨论:设若是因为自在天有福业因缘的原故,所以他在众生中是最大,如果真是照这种说法,假定其余的众生,福(P112)业因缘超过了他的话,岂不是众生更大过于自在天吗?这自在天还有甚么特别的尊贵呢?

如果没有因缘而自在的话,那么,一切众生也可以没有因缘而得自在;而在事实上确不是这样,所以知道一切的一切不是自在天所作。如果自在天也是由别人所作,那别人又有别人,岂不是要犯无穷之过吗?无穷到了最后,还是无因。

像上面所说的许多道理,就可以知道万物不是自在天所生;根本上他自身就没有自在,因为外道心里面藏了这种种邪见,所以佛不睬他,也可以暗示他所问的不对。

外道因论主说自作苦和他作苦都不对,心里还觉得自、他、共作恐怕是对吧!所以论主说:共作苦也是不对。因为既然没有自、他,好像龟毛和兔角,两个东西合起来可以生个儿子,当然是不可以。

或者又说:既不是自作、他作、共作,那大约是无因而有吧?所以论主又说:既是众多之因缘和合而有,当然不可说是无因,(P113)所以佛也不答他。因这种原故,所以在佛经上面,但破自作、他作、共作、无因作四种邪见,不说苦是空。

上面既然破了外人,自己的主张不能不说出来!所以论主答:佛虽然这样说:从许多因缘和合生苦,破外道四种邪见,就是说空。苦既然是从众缘所生,那当然就是说空,甚么原故呢?因为一切法既是众缘所生,那一定是没有自性,无自性是甚么?当然就是空。苦、我们既然知道了是空,那有为法,以及无为法,乃至众生一切法,都是空。

【观三时门第十一

复次:一切法空。何以故?因与有因法,前时、后时、一时生、不可得故。如说:

若法先后共,是皆不成者,是法从因生,云何当有成?先因后有因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若先因后从因生者,先因(P114)时则无有因,与谁为因?若先有因后因者,无因时有因已成,何用因为?若因有因一时,是亦无因,如牛角一时生,左右不相因。如是因非是果因,果非是因果,一时生故;是故三时因果皆不可得。】

这一段里面有一个名词很特别,就是有因这两个字,有因是甚么意思?有因就是果。果就是果,为甚么要说他是有因呢?因为对前面的因来说,他固然叫做果,如果对后面果法来说,他又叫做因了。所以看见有因二字,直呼他是果,岂不是更容易知道吗?

这一段是观察时不可得。现在再来说说:一切法本来是空,怎样知道他是空呢?就是研究这因同果两个东西,无论是因在果前,或因在果后,或因果同时,都是生相不可得,怎样知道不可得?先说一首颂,然后来解释。(P115)

好像说:先有因而后有果,觉得对吧?其实不然!怎样知道不对呢?因为,因和果是对待得名的,例如有儿子才有母亲的头衔,假定没有儿子,当然不能叫做母亲;明白了这个道理,就可以知道:有果才可以叫做因,现在既然没有果,因的名字当然是没有,所以说:先有因而后有果,是不对的,试问:这因是谁家的因呢?

设若你又说:先有果而后有因,对不对呢?那更是滑稽!我没有听过人家说:先有儿子,而后才有母亲啊!那么,母亲和儿子同时有好不好呢?那你自己去想想,看看对不对?好像牛左右两个角,它们有甚么互相的关系呢?这样说起来:因也不是果家的因,而果也不是由因家来的果,因为你说因、果是一时有啊!最后看起来:因在果前,因在果后,因果同时,都是不合乎正理。

【问曰:汝破因果法,三时中亦不成!若先有破后有可破,则未有可破,是破破谁?若先有可破而后(P116)有破,可破已成,何用破为?若破、可破一时,是亦无因,如牛角一时生,左右不相因故。如是破不因可破,可破不因破。答曰:汝破可破中,亦有是过。若诸法空,则无破无可破,我今说空,则成我所说。若我说破可破定有者,应作是难。我不说破可破定有故,不应作是难。】

先假设外人来问:你们大乘破因果法三时中都是不可得,这道理也是不能成立!甚么原因呢?如果你们大乘先有一个破,而后才有一个可破的东西,那么,假定可破的东西如果没有的话,试问:你们大乘用破来破甚么人呢?这是说:先有破是不对的。

假定反过来说:先有可破,而后有破,对不对呢?也是不对!因为可破东西已经成功了,那又何必再用破做甚么?

设若你又说:破和可破一时有好不好呢?也是不对!因为如果是一时,那彼此就没有关系!好像牛两角,左和右是没有因果的关系!(P117)因为左角不是因右角生,右角也不是因左角生,因为你说是同时而有啦!这样一来,可知道:破、是不因可破而有,可破、也不是因破而有,可说是破和可破两个东西,是完全没有关系!

论主对他笑了一笑,向来我都是用这种方法来难你,现在你又拿我用的来难我,真是一个大笑话!要知道:药是因病而施设的,如果没有病,当然也用不着药!因为你们小乘人有执,所以我们才用空来破,如果你们执的病好了的话,当然我们的空药也用不着了,说甚么破和可破是先、后或一时有呢?这岂不是废话吗?设若我说一定有破和可破,你可以这样问难我,然而我没有说有一定的破和可破,所以你这问难是没有用的。

【问曰:眼见先时因,如陶师作瓶。亦有后时因,如因弟子有师,如教化弟子已,后时识知是弟子。亦有一时因,如灯与明。若说前时因、后时因、一时因不可得,是事不然。答曰:(P118)如陶师作瓶,是喻不然。何以故?若未有瓶,陶师与谁作因?如陶师,一切前因皆不可得。后时因亦如是不可得;若未有弟子,谁为是师?是故后时因亦不可得。若说一时因如灯明,是亦同疑因,灯明一时生,云何相因?如是因缘空故,当知一切有为法、无为法、众生皆空。】

外人用三个譬喻来成立他因先果后果先因后因果同时的主张,都给论主破得一干二净!怎样知道呢?例如你说:

因先果后用陶师和瓶来作譬喻:在你的意思以为是陶师在先是因,瓶在后是果,可见先有陶师后有瓶,岂不是先因后果吗?殊不知因果是对待得名的,若没有果,就不可说他是因,好像没有儿子,怎样可以说他是母亲呢?所以没有瓶的果,照样不能说陶师是因,所以先因后果的主张,是不能成立。

先果后因的主张,也是不对!就好像你们自己举的例:说师父的(P119)果在先,弟子的因在后,意思就是说:师父在先,弟子在后,岂不是先果后因吗?其实这种道理,是和前面一样不能成立!怎样知道呢?因为要有弟子,才可以安立师父的名字,现在弟子还没有,怎样可以自己先安立一个师父的名字呢?岂不是一个大笑话吗?所以你们说:先果后因,那更是不对。因果同时你用灯和明来做譬喻,证明你的因果一时有,殊不知灯和明不是两个东西,试问:那一个是因?那一个是果?因果尚且分不清,还说甚么一时不一时,所以你们外人立的三时,都是不能成立的,明白了三时皆空的道理,所以无论是有为法,或无为法,以及一切众生,都是空。

【观生门第十二

复次:一切法空。何以故?生、不生、生时不可得故,今生已不生,不生亦不生,生时亦不生。如说:

生果则不生,不生亦不生,离是生不生,生时亦不生。(P120)

生名果起出,未生名未起未出,未有生时名始起未成。是中生果不生者,是生生已不生。何以故?有无穷过故,作已更作故。若生生已生第二生,第二生生已生第三生,第三生生已生第四生;如初生生已有第二生,如是生则无穷,是事不然,是故生不生。】

这一门就是观察生,究竟是生已生,还是未生生,或者是生时生,结果,生法都是不可得,所谓无生;无生、就是空。现在先来讨论生已生不对的理由,好像豆子既然榨出了油,再不能出油,甘蔗榨出了水,再不能出水,如果出了再出,那就会犯无穷无尽的过患。所以说:生果不生者,就是生了之后不能再生,如果再生的话,那就好像作已再作,即是无穷。所以生已不可再生。

【复次:若谓生生已生,所用生生,是生不生而生,是事不然,何以故?初生不生而生,是则二种生:生已而生,不生而生(P121)故。汝先定说,而今不定。如作已不应作,烧已不应烧,证已不应证,如是生已不应更生;是故生法不生,不生法亦不生,何以故?不与生合故。又一切不生有生过故,若不生法生,则离生有生,是则不生。若离生有生,则离作有作,离去有去,离食有食,如是则坏世俗法,是事不然;是故不生法不生。复次:若不生法生,一切不生法皆应生;一切凡夫,未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应生,不坏法阿罗汉烦恼不生而生,兔马等角不生而生,是事不然;是故不应说不生而生。】

我们再来说说:设若说生过了之后再生的话,那么,你所用的生生方法,还有不生那个方法,那怎样对呢?因为你从前那个不生的东西,现在忽然间又生起来了,那变了有两种生:一种是生了再生,一种是不生会生,这样一来,你从前说的话好像是定,现在又不定了!在道理说起来:应当作过了是用不着再作,烧完了怎样(P122)可以再烧,证过了果位的人,那里可以再有证的道理呢?明白了这个原因:所以生过了之后是不能再生。

不生法那更是不能生,甚么道理呢?因为一个是不生,一个是生,两个东西好像冰和炭一样,怎样合得起来呢?还有一个道理:如果不生的东西,还是照常可以生的话,那一定是有过患的!好像兔可以生角,龟可以生毛,石女可以生儿一样的过患,所以不生法是一定不生的。

如果离开了生法还是有生,那么,离开了作还是有作,离开了去还是有去,离开了食还是有食,如果真是这样,那把世俗法通同破坏了,怎样可以呢?所以不生法是决定不生的。

还有,如果不生法真是可以生的话,那么,一切不生法,岂不是通同可以生吗?这样一来,那还得了,一切凡夫本来没有成佛,也可以叫做佛;一切阿罗汉本来已经断除了烦恼,岂不是照常可以生起烦恼吗?本来是兔没有角,也可以生角,试问:有没有这种道理呢?当然是没(P123)有;所以无论怎样,也不应当说,不生法是可以生的。

【问曰:不生而生者,如有因缘和合、时、方、作者、, , 方便具足,是则不生而生,非一切不生而生、是故不应以一切不生而生为难。答曰:若法生时,方、作者、方便、众缘和合生,是中先定有不生,先无亦不生;又有无亦不生,是三种求生不可得,如先说。是故不生法不生。】

这里破外人转救,外人的意思就是说:我所说的不生的东西也可以生的话,并不是通同可以生,要有种种因缘和合,好像时间和空间,以及创造者,这许多条件具足才可以生,并不是一点因缘都没有就可以生,因此,你们大乘不可以一切不生而生来作难。

论主答覆他的意思是这样:设若照你们说:要有时、方、作者,种种众缘和合故有生的话,那么,和前面第二门观有果无果门一样的有过!就是因中先有果固然是不能生,因中先无果(P124)都是更不能生,至于有无是相违,除了这三种之外,再找一个生相是不可得,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,所以不生法是不能生。

【生时亦不生,何以故?有生生过,不生而生过故。生时法生分不生,如先说。未生分亦不生,如前说。复次:若离生、有生时,则应生时生,而实离生、无生时,是故生时亦不生。复次:若人说生时生,则有二生:一、以生时为生,二、以生时生。无有二法,云何言有二生?是故生时亦不生。复次:未有生、无生时,生于何处行?生若无行处,则无生时生,是故生时亦不生。】

外人听见论主说:生已固然不能再生,未生也是不生,所以他转过来说:生时总可以生吧?殊不知生时是不能离开生和未生的两间,如果离开了生,那里还有甚么生时呢?前面既然说过:生已不能再生,未生更不能生,那么,生时,就不能离开生和未生各一分,所以更不能生。还有一个意思:假(P125)定离开了生,有生时,或者可以说是生时生,然而离开了生,实在没有生时,怎样可以说生时生呢?还有:你如果真要说有生时生,那就有两个生:一个叫做生时为生,还有一个就是生时生,然而,过细研究起来,那里有两个生呢?所以说生时有生是不对的。其实,未有生,当然就没有生时,试问:生在何处现行?生、既然没有处所现行,那就是无生!所以生时,实在是不可生。

【如是生、不生,生时皆不成,生法不成故,无生、住、灭亦如是。生、住、灭不成故;则有为法亦不成;有为法不成故,无为法亦不成;有为、无为法不成故,众生亦不成。是故当知:一切法无生,毕竟空寂故。】

照上面说起来,无论是生、不生、生时皆不成,能生的因法尚且不成,那所生的果法更不必谈!生既然不可得,那住和灭,当然是一样不可得!因为有生,才可以说住灭,生(P126)都没有,那里还有甚么住灭呢?生住灭既然通同不可得,那一切有为法、无为法,以及众生,当然是不可得了!把上面十二门论的道理明白了之后,我们所得到的印象,就知道一切法是无生,是毕竟空寂的。

编者对于唯识的经论,讲说较详,对于般若及三论也是非常崇敬。我这种思想,是由两方面来的:一是:我知道佛陀本人所证的境界,实在是无法可说,也就不能说;然而为了要度众生的原故,又不能不说,但是众生的根性有种种不同,所以佛陀所说的法门,亦随之有异;所谓:应以真如得度者,即说华严、圆觉、楞严、法华、涅槃诸经而度之;应以唯识得度者,即说深密、楞伽、密严诸经而度之;应以真空得度者,即说诸部般若而度之,所以我对于佛法,不批评诸经教义之深浅,只以佛陀说法利益众生为旨趣。二者:依据太虚大师八宗平等,八宗殊胜,八宗都有弘扬之必要遗训,所以凡是圣教,我都喜欢接受,这是为佛弟子的应有之态度!故除讲唯识之外,而对于三论乐而浅显说(P127)之,使一般众生应以三论得度者,故随喜结缘以作同种般若之资粮。即说偈曰:

佛自证境界 一切不可说

凡有所说者 为利众生故

时在中华民国四十一年闰五月初七日于弥勒内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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